为改善环境质量,解决突出环境问题,确保污染防治攻坚战告捷,内蒙古自治区日前公布了2018年环保目标:内蒙古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要达到83%以上,PM2.5未达标盟市浓度较2015年下降11.4%;地表水考核断面优良比例要达到57.7%以上,劣Ⅴ类水体比例控制在7.7%以内。
持续开展清水行动,全面落实河湖长制,编制实施不达标水体限期达标规划,重点推进黄河流域大黑河、乌兰木伦河和辽河流域老哈河、西拉木伦河及额尔古纳河治理,加快呼伦湖、乌梁素海、岱海综合整治方案实施进度,狠抓工业污染防治,强化地下水保护与治理,加强城镇、园区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和提标改造,全面整治农村环境,基本消除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持续提升饮用水安全保障水平。
全面实施净土行动,加快推进土壤污染状况详查,今年年底前查明农用地土壤污染的面积、分布及其对农产品质量的影响,启动重点行业企业用地污染地块调查工作,加强重金属污染防治,严格污染地块环境管理,加快推进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切实保障土壤环境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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