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政府会计制度——行政事业单位会计科目和 表》(财会〔2017〕25号)的规定,新的政府会计制度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近期,我单位按照旗财政的统一要求积极开展了会计制度的新旧衔接工作。
按照新旧衔接规定的总体要求,各单位自2019年1月1日起,应当严格按照新制度的规定进行会计核算、编制财务 表和预算会计 表。在新旧制度衔接过程中,首先要做好以下几个方面工作:
一是根据原账编制2018年12月31日的科目余额表,并按照本规定要求,编制原账的部分科目余额明细表。
二是按照新制度设立2019年1月1日的新账。各单位应及时调整会计信息系统。单位应当按照新制度要求对原有会计信息系统进行及时更新和调试,实现数据正确转换,确保新旧账套的有序衔接。
三是按照本规定要求,登记新账的财务会计科目余额和预算结余科目余额。包括将原账科目余额转入新账财务会计科目、按照原账科目余额登记新账预算结余科目、将未入账事项登记新账科目,并对相关新账科目余额进行调整、原账科目是指按照原制度规定设置的会计科目。
四是按照登记及调整后新账的各会计科目余额,编制2019年1月1日的科目余额表,作为新账各会计科目的期初余额。
五是根据新账各会计科目期初余额,按照新制度编制2019年1月1日资产负债表。
此次政府会计制度改革无疑为我们广大的财会人员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我们唯有努力学习才能适应新形势的工作需要。我局全体财务人员要坚决以贯彻实施《制度》为契机,全面加强会计核算与部门预决算管理、资产管理、政府财务 告编制、绩效管理与评价和单位内部控制建设等政策的协调,全面提升部门和单位管理水平,同时提升单位财会人员的主体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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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期供稿:张阿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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