巢湖综合治理攻坚战打响 实施重污染河流治污大会战等20项重点任务

到2020年,东、西半湖水质分别保持Ⅳ类和Ⅴ类,重污染河流基本消除劣Ⅴ类水体

实施重污染河流治污大会战等20项重点任务,年度考核不达标的地方将面临约谈限批

12月12日,省政府办公厅公布《巢湖综合治理攻坚战实施方案》。我省将实施重污染河流治污大会战,统筹推进水资源、水生态、水环境、水灾害综合治理,到2020年,入湖污染负荷有效削减,河湖水质有效改善,湖区蓝藻控制有力,生态系统服务功能稳步提升。

巢湖综合治理攻坚战的主要目标是,到2020年,防洪减灾能力增强,确保合肥市中心城区防洪标准达到100年一遇;入河排污口整治完成率达到100%;东、西半湖水质分别保持Ⅳ类和Ⅴ类;重污染河流基本消除劣Ⅴ类水体;河湖自我净化能力逐步增强等。

方案明确,坚持治湖先治河、治河先治污、治污先治源,按照追根溯源、诊断病因、找准病根、分类施策、系统治疗的思路,集中力量实施污染歼灭战、生态保卫战。

实施重污染河流治污大会战是重点任务之一。我省将深入分析南淝河、派河、十五里河、双桥河污染成因,实施“一河一策”治理;建立入河入湖固定污染源清单,推进入河排污口整治,全面规范排水管理,大力削减城市面源污染物负荷;加快污水收集管 建设,2020年前全面完成城市建成区雨污混接整治;实施重污染河流集中整治,建立定期调度机制,加快推进治理项目规划设计和工程建设,实施生态补水、河道底泥生态清淤工程等。

方案还提出编制《巢湖综合治理绿色发展总体规划》、有序推进治理工程建设、集中治理工业集聚区水污染、深化农业面源污染管控等20项重点任务。如采取关停取缔、限期搬迁、停产整治等措施对各类开发区内违规排放和环境污染问题突出的企业进行分类整治;巢湖沿湖岸线5公里范围内畜禽规模养殖场养殖设施全部整改达标,整改后仍达不到环保要求的,依法依规关闭拆除;到2020年,基本建成环湖生态湿地和生态防护林,形成环湖生态绿廊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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