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日,省委生态环境保护专项督察第三督察组来温开展生态环境保护专项督察,并参加温州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汇 会。市委副书记、市长姚高员,省督察组组长尚清出席会议并讲话。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的重要决策部署,经省委、省政府批准,省委生态环境保护专项督察第三督察组从11月2日起进驻温州开展为期一周的生态环境保护专项督察。
督察组指出,开展生态环境保护专项督察,是浙江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具体行动,是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的重要实践,是切实落实地方党委政府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提高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质效的有力举措。温州要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积极主动配合专项督察,结合党史学习教育以及地方换届工作,切实把生态环境保护抓紧抓实抓出成效。督察组将严格程序规范扎实做好督察工作,严格执行相关规定制度和纪律要求,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反映问题,确保专项督察高质量完成。
姚高员表示,温州将以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和此次省委生态环境保护专项督察为契机,以更高政治站位、更强整改决心、更硬整改措施,不折不扣抓好环保督察整改,坚决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推动温州生态文明建设再上新台阶。要全力做好配合支持和服务保障,确保专项督察工作顺利开展;要全力推进生态环境问题整改,对督察组发现指出的问题主动认领、照单全收,限期落实,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要全力补齐环保基础设施短板,打好环保基础设施提升三年行动收官战,推动市区管 提质增效,提速推进“无废城市”建设;要全力抓好生态环保长效管理,积极将整改工作的好做法、好经验固化为长效工作机制,推动生态环境长效监管标准化、规范化、市场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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