垃圾分类试点,宜春位居全国前10,南昌跃升22位

从试点带动到城乡联动,垃圾分类在城乡全面铺开。南昌市、宜春市作为国家级垃圾分类试点城市,努力探索,取得了较好的试点经验。在全国46个试点城市的考核中,宜春市位居前10名,南昌市从原来的43名跃升至21名;各设区市推进顺利,截至4月,全省1596个党政机关、2008个事业单位、369个公共场所、373个相关企业、51个示范片区、1752个居民小区开展了垃圾分类工作,覆盖人口248.1万人;14个县(市、区)试点开展农村垃圾分类减量和资源化利用工作,实行“户分类、村收集、乡转运、区域处理”的城乡一体化垃圾处理模式。

“软硬件结合”建设,把垃圾分类与垃圾运输、资源化利用和终端处置环节衔接起来,全省垃圾处理能力大幅提高。截至目前,我省生活垃圾焚烧日处理能力达15100吨,餐厨垃圾日处理能力320吨,建筑垃圾日处理能力14718吨,建成大件处理设施3座,日处理能力115吨。

政府推动与市场运作相结合,公众参与意识不断增强。省教育厅编制垃圾分类教学挂图和视频,以“小手牵大手、课堂带动家庭”活动加大公众教育力度。社会资本也积极融入,如景德镇实行环卫一体化ppp项目,城区推行垃圾分类收集社区试点,并建立约束、奖励和退出机制等。

垃圾分类是一项系统的、复杂的社会工程,更是一场涉及面广的攻坚战。按照去年我省出台的《关于全面开展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实施意见》,2020年底各设区市中心城区和赣江新区直管区至少有1个街道基本建成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片区,全省已形成由省级负总责、城市抓落实的责任链条:住建部门会同改革、生态环境、财政、市场监管等部门联合推进,市县政府承担主体责任,建立任务明确、部门协同的垃圾分类推进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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