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视法规 污染大理洱海受处罚

近日,大理市公安局洱海派出所与市洱海管理局综合执法大队根据微信朋友圈转发的视频图片信息,查处一起驾驶吉普车在大理洱海滩涂行驶,污染洱海的违法行为。

2018年4月9日,在微信朋友圈内有一辆吉普车在海边及滩涂地行驶的视频图片转发,此视频图片引起洱海派出所与洱海管理局的高度重视,根据视频吉普车行驶的地域特征,认定此吉普车行驶的位置是在大理市湾桥镇廊桥洱海水域滩涂地,民警及时开展调查。当日晚,将吉普车开入洱海的驾驶人王某某和车主郭某某主动到市公安局古城派出所接受处理。经查,王某某和车主郭某某是朋友关系,王某某到大理旅游,4月9日上午,王某某向朋友郭某某借到车牌为云LXXXXX红色越野吉普车,与3名女性朋友到环海路游玩,当日16时30分许,当车开到环海路湾桥镇廊桥洱海边,看到有滩涂地,同车的3名女性提议将车开到洱海里拍照好看,驾驶员王某某便将车开进洱海,在洱海里行驶近10分钟后驶出,随后,王某某将拍摄的图片视频上传至微信朋友圈,车主郭某某看到王某某发在朋友圈的视频图片后,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立即打电话给王某某告知不能将车开进洱海,并让其赶回大理。王某某将车开回大理后,二人随即到市公安局古城派出所主动接受处理。王某某将车开进洱海的行为严重的污染了洱海水域,并在 络上造成极坏的影响,根据《洱海保护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大理市洱海综合执法大队湾桥中队对王某某的行为进行罚款2500元的行政处罚。

警方提示:根据大理白族自治州《洱海保护管理条例》相关规定,凡是将车驾驶在洱海水域内、在洱海边洗车、洗宠物等的行为都触犯了《洱海保护管理条例》,都将受到相应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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