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公开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反馈意见整改方案

针对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反馈意见,《整改方案》梳理并形成了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反馈意见整改措施清单(40项)及长江和巢湖水污染治理专项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措施清单(28项),逐项建立问题清单、任务清单、标准清单和责任清单,压紧压实省市县三级领导干部“点对点、长对长”的整改责任 络。《整改方案》要求,按照统筹兼顾、实事求是、标本兼治、注重实效的原则,做到全面整改、科学整改、彻底整改,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严禁“一刀切”,切实保障群众利益。

《整改方案》提出了整改目标,即2021年底前基本完成整改任务,“回头看”期间交办的信访件2020年底前基本完成整改,到2020年,全省“十三五”水、大气、土壤等生态环境保护目标全面完成,全省未达标设区市细颗粒物(PM2.5)浓度比2015年下降18%以上,地表水Ⅰ-Ⅲ类水体比例达到74.5%以上,劣V类水体比例控制在0.9%以内,设区市建成区黑臭水体基本消除,生态环境风险得到全面管控,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和经济高质量发展协同推进。

《整改方案》提出了6个方面的整改重点举措。一是坚决扛起生态文明建设政治责任。二是全面开展“三大一强”专项攻坚行动。三是全面开展生态环境问题“大起底”。四是加大群众身边突出生态环境问题解决力度。五是着力提升生态环境综合治理水平。六是持续完善督察整改工作机制。健全督察工作制度体系,强化对整改过程的跟踪督导。扎实推进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

为保障整改工作顺利推进,《整改方案》明确了保障措施。其中,对整改不力、进展迟缓的及时警示、通 、约谈。严格执行验收销号制度,加强业务指导,按照验收标准严格核查把关,督促整改落实到位。加大整改工作监督检查和追责问责力度,以责任追究倒逼整改工作落实。对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移交的6个责任追究问题,深入调查核实并厘清责任,严肃、精准、有效实施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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