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勤民警上前查处逆行的环卫车。
潍坊新闻 9月7日讯 9月5日上午,潍城交警大队六中队民警在宝通西街巡逻时,发现一辆蓝色的环卫垃圾车竟沿宝通西街南侧由东向西逆向行驶。民警发现后马上上前查处了驾驶员的违法行为,并在检查时又发现驾驶员未随车携带驾驶证以及车辆未按规定年检、未喷涂放大号等其他违法行为。
5日上午9时40分左右,潍城交警大队六中队副中队长刘鹤侃和同事沿宝通西街由东向西巡逻。当警车行驶到离拥军路路口不到两公里时,刘鹤侃发现一辆蓝色的环卫垃圾车竟沿宝通西街南侧的非机动车道由东向西逆行。
发现情况后,刘鹤侃立即前往制止,并让驾驶员下车接受检查。当民警问为什么要逆行时,该驾驶员李某解释称,他刚从潍坊垃圾处理厂送完垃圾,由于急着回昌乐拉第二趟活才逆行的,并表示车速也不快,没什么大问题。
了解完相关情况后,民警让李某出示行驶证和驾驶证,但李某只出示了行驶证,驾驶证没有带在身上。“我们对环卫车做了全面检查发现,该车还未喷涂放大号。车辆是2015年8月份年检到期,到现在还没按规定进行年检。”刘鹤侃介绍,通过警务信息平台查询,李某有驾驶证信息,是B2驾驶证。
刘鹤侃表示,该驾驶员存在未随车携带驾驶证、逆行以及车辆未按规定年检、未喷涂放大号等违法行为,合并处罚,要对驾驶员处罚款550元,驾驶证记7分。“环卫垃圾车运输垃圾,为城市的整洁提供保障,这些车辆更应该做到文明、安全出行,为其他的交通参与者做好榜样。”刘鹤侃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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