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生态环境厅副厅长管言明介绍,地表水方面。2020年,国控地表水考核断面优良水体比例达到73.5%,优于“十三五”任务目标12.0个百分点,较“十二五”末改善20.5个百分点;全面消除劣Ⅴ类水体,完成“十三五”任务目标,较“十二五”末改善10.8个百分点。省控以上地表水断面年均水质全部达到“十三五”省市水污染防治目标责任书要求,达标率为100%。饮用水方面。2020年,全省52个地级及以上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除1个因地质原因超标外,51个水质达到或优于Ⅲ类标准,达标率为98.1%,达到年度目标要求。黑臭水体方面。截至2020年底,16设区市城市建成区内的166个黑臭水体均已完成整治并通过省级“长制久清”评估,完成率为100%,优于年度目标要求10.0个百分点。在全国范围内率先启动并完成县(市)级建成区内104条黑臭水体的综合整治,超额完成省级攻坚战任务要求。
深入推进碧水保卫战重点任务。全省701个“千吨万人”农村水源地均完成保护区划定,较预定计划提前半年完成。城镇及以上地下水型饮用水水源地和“千吨万人”饮用水水源地排查出的291个环境问题全部整治完成,超过国家提出的“基本见效”目标。联合省住建厅启动了2020年度省级城市黑臭水体整治环保专项行动,分5组对9市85条水体进行了徒步排查,倒逼地方进一步提升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水平。
坚决保障完成水环境改善目标。 请省政府向各市印发了“消劣Ⅴ、防反弹、提优Ⅲ”三张任务清单,明确了管控目标、工作重点及达标期限,由厅级领导进行帮包督办。针对汛期部分河湖严重超标情况,与省住建厅、水利厅等部门联合研讨解决问题的强效措施,至10月底彻底扭转污染反弹趋势,水质全面向好。
全面夯实水环境综合治理体系。先于国家部署,自行组织开展了覆盖全省的入河湖排污(水)口排查。《山东省总河长令》明确了各级河湖长是河湖治理保护的第一责任人,督促下大气力解决河湖水质不稳固、黑臭水体反复等系列突出问题,有力推动河湖长制从“有名”向“有实”转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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