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工业固体废物堆场环境监管,实施综合整治,防控土壤环境污染。近日,巴中市生态环境局、巴中市经济和信息化局联合制定了《巴中市工业固体废物堆存场所环境整治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方案》提出,到2019年底,巴中要全面完成整治任务,确保工业固体废物堆存场所达到国家建设标准要求。
据了解,《方案》提出要严格执行工业固废申 制度,建立工业固体废物管理台账,全面整治工业固体废物堆存场所,建设和完善“防扬散、防流失、防渗漏”等设施。到2019年底,全面完成整治任务,确保工业固体废物堆存场所达到国家建设标准要求,二次污染防治措施落实到位,实现工业固废长效规范管理,提升堆场环境管理和风险防控水平,防止工业固废堆场污染环境。
《方案》中对整治范围进行了明确。包括全面整治尾矿、煤矸石、工业副产石膏、粉煤灰以及脱硫、脱硝、除尘产生固体废物和废水污泥等工业固体废物堆存场所。据了解,通过前期对巴中市全市工业固体废物堆存场所的摸底调查,巴中共排查出固体废物堆存场所21处,其中在产企业5家,关闭和停产16家,固废种类主要为煤矿和铁矿开采过场中的尾矿、废渣石等,通过排查,有12座堆存场所存在三防措施、挡渣墙、渗滤液收集系统等不完善问题,需要进行整治。
在具体整治过程中,《方案》中规定,一要开展工业固体废物鉴别,尚未开展固体废物种类鉴别的企业要开展固体废物鉴别工作,进一步明确各类工业固体废物是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属于Ⅰ类还是Ⅱ类)或工业危险废物;二要开展工业固体废物堆场整治,即开展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堆场整治和开展工业危险废物堆场整治;三要依法关闭或封场,对选址不符合当地规划或环保要求、没有履行环评手续、堆场服务期满、超期服役等堆场,要按照有关要求分别予以关闭或封场。
《方案》要求,2019年4月20日前,有关企业完成整治方案制定和 备工作;2019年11月15日前,有关企业完成整治工作;2019年12月20日前,各区县完成核查工作,并将核查结果 巴中市生态环境、经济和信息化、自然资源和规划、应急管理等相关部门;2020年1月20日前,各区县将工作总结 巴中市生态环境、经济和信息化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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