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印发“关于调整公布第二十二期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通知”(财库〔2018〕70号)(以下简称“第二十二期环保清单”)。
相关人士表示,一方面,在国家环保政策大力推动下,各地各部门积极落实节能环保等政策功能,企业愈加重视环保清单,希望借此提升品牌形象;另一方面,随着政府采购市场大项目层出不穷,企业参与政采项目的积极性也越来越高。在多方因素共同作用下,进入环保清单的企业数量呈“逐期增高”之势。
针对环保清单公示稿和发布稿在企业数量上存在差异的问题,一位相关负责人认为,公示稿中大部分家具企业最后未能进入公布稿,主要还是因为未在公示期间完成签署《承诺书》等一系列工作。
据了解,环保清单公示期间,涉及企业须登陆中国绿色采购 “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信息系统”完成相关工作。如逾期未按要求签署《承诺书》、填 销售联络信息并指定政府采购固定联络人、性能参数填 不全或填 不符合要求的,视为自动放弃其产品列入本期“环保清单”的权利。
生态环境部负责人表示,进入政府绿色采购清单属于企业自愿行为,而企业获得环境标志认证的目的也不只是为了进入政府采购,也有企业自身对绿色环保的高要求。“政府采购作为绿色采购的一个组成部分,起到了引领公众绿色消费的作用,我们希望有更多的企业和产品加入到政府绿色采购行动中来。”
据悉,环保清单所列产品为政府优先采购产品,该清单由财政部、生态环境部负责制订。列入环保清单的产品从国家采信的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认证的环境标志产品中,根据环保性能、技术水平和市场成熟度等因素择优确定,并在财政部、生态环境部指定的媒体上定期向社会公布。
环保清单的调整公布时间一般为每年的1月和7 月。其中,1月公布的清单在上一年的12月公示,7月公布的清单在当年6月公示。
(政采信息)
声明:本站部分文章内容及图片转载于互联 、内容不代表本站观点,如有内容涉及侵权,请您立即联系本站处理,非常感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