垃圾短信、骚扰电话变多?可能你的个人信息已经泄露!

双十一过后,有没有感觉接到的垃圾信息和骚扰电话变多了呢?有可能你的个人信息已经泄露了!

我们的个人信息到底通过什么途径泄露出去的呢?某法院在审理一起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案件时发现,某快递公司的收派员和仓库管理员利用其职务便利,从快递单中嗅出商机,将大量快递单以直接或拍照的方式出售给他人,共计获利9.08万元,构成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

看似不起眼的快递单,上面记载的收件人、寄件人的姓名、联系方式、地址等却已经被不法分子瞄准,并通过销售大量快递单信息以牟取非法利益。

法律规定

? 《快递暂行条例》专门设置快递安全一章,其中第三十四条规定:“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及其从业人员应当保护用户信息,不得出售、泄露或者非法提供快递服务过程中知悉的用户信息。”

? 我国《刑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向他人出售或者提供公民个人信息,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岱检提醒

? 谨慎选择收货地址

作为消费者,在选择收件地址时,应尽量选择单位地址或可靠的代收地址,适当保护个人隐私信息。

? 废弃包裹切勿随意丢弃

在丢弃快递包装时,可以将个人信息进行涂抹,减少个人信息外泄渠道和风险,维护信息安全。

? 加强内部管理

作为经营快递的企业,应提高对用户信息安全的重视程度,加强内部管理、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建立合法获取、使用、保管信息机制,杜绝内部人员利用职务之便泄露个人信息的发生,同时探索快递单创新保密方式。

? 创新保密运单

如采用“私密面单”的形式,将快递单上的姓名、电话等信息进行隐匿处理、建立电子数据管理、定期销毁快递运单等制度,从源头上斩断贩卖个人信息利益链条,运用技术手段妥善保管用户信息等电子数据,保证用户信息安全。

(岱岳检察新媒体工作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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