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京津冀及周边地区2019-2020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征求意见稿)已经公布。
征求意见稿中提到,总体目标为稳中求进,推进环境空气质量持续改善,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全面完成2019年环境空气质量改善目标,协同控制温室气体排放,秋冬季期间(2019年10月1日至2020年3月31日)PM2.5平均浓度同比下降5.5%,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数同比减少8%。
其中实施范围为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包含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石家庄、唐山、邯郸、邢台、等“2+26”城市,含河北省定州、辛集市,河南省济源市。
我的钢铁资讯总监徐向春表示,总体来看,相比去年公布的《京津冀及周边地区2018-2019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今年征求意见稿中比较大的变化是,未提及对钢铁、建材、焦化等高排放行业实施“错峰生产”,今年秋冬季钢铁行业或不再有长时间的错峰生产,这将导致今年秋冬季节限产力度远远不及前几年,这一变化可能对市场产生较大影响,对此应当予以密切关注。
不过,今年征求意见稿中对PM2.5和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数的要求相比去年(PM2.5平均浓度同比下降3%左右,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数同比减少3%左右)有所提高。
徐向春认为,这是或许是因为去年的目标没有达到所致,今年秋冬季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依然不会“缺席”。文件提到,应急减排方案中会实施差异化管理,钢铁、焦化等行业确定A、B、C级企业。原则上,A级企业生产工艺、污染治理水平、排放强度等应达到全国领先水平,在重污染期间可不采取减排措施;B级企业应达到省内标杆水平,适当减少减排措施。
值得注意的是,征求意见稿中提到“2019年12月底前,河北省完成钢铁行业超低排放改造1亿吨,山西省完成1500万吨。”实现超低排放之后,钢铁企业在技术改造成本、设备运营成本方面将有明显抬升,这也是实现绿色发展、实现生态文明建设方面必须进行的“补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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