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岸区桃源路炫彩KTV唱歌噪声扰民。”近日,接到中央第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件后,我区高度重视,立改立行,配合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相关人员现场督办,严格落实责任,切实解决群众信访投诉突出问题。
区文化旅游委会同区公安分局、区市场监管局、花园路街道及时赶往现场进行实地调查,了解情况、研究整改措施。经现场调查核实,炫彩KTV(酒吧)位于南岸区桃园路97号一层附6号,负一层附11层,属商住两用楼,于2019年4月开业,场所面积为1083.85㎡,包房20个。
8月4日晚10时40分,在前期现场检查、与店主约谈、噪音监测的基础上,区文化旅游委、区生态环境局专业技术人员再次对炫彩KTV(酒吧)在正常经营状态下的噪声进行了测定,测定结果达标。同时,针对此举 ,当晚,区文化旅游委在噪音监测现场对炫彩KTV(酒吧)法定代表人沈国军、股东张英进行了约谈,责令其严格按照《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第七条第二款“娱乐场所的边界噪声,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环境噪声标准”和第二十八条“每日凌晨2时至上午8时,娱乐场所不得营业”等条款的规定开展经营活动,不得出现噪声扰民等问题,控制包房音量,凌晨2时前必须关门歇业。
对此,法人及股东以书面形式主动承诺,一定严格按照南岸区各职能部门的要求和《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去做,立即整改,强化隔音设施,加强内部管理,以不扰民为根本目标。
区文化旅游委党委委员、区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支队长杨忠仁表示,目前,该场所法人正积极配合整改。下一步,支队将持续跟踪整改情况,适时进行督促和“回头看”,努力为场所周边群众营造一个安静的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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