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是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任务,也是推进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和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重要环节。
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是缩小城乡差距、实现城乡融合的重要目标。但由于我国的基础设施投入和基本公共服务供给总量有限,投向农村地区的公共资源往往被优先用于与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道路设施、灌溉设施和饮水设施,卫生厕所、垃圾治理和污水治理等人居环境基础设施和服务的供给不足。虽然近年来对人居环境设施的投入有所增加,农村人居环境也在不断改善,但由于长期的治理失位,农村人居环境整体上仍处于较低水平,是社会经济发展的突出短板。
为加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满足农村居民对美好环境日益增长的需求,中央政府出台了一系列支持政策。
早在2010年,中央一号文件就提出,要“搞好垃圾、污水处理,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十八大以来,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力度加强。2014年,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的指导意见》,要求 “以村庄环境整治为重点,全面提升农村人居环境质量”。2018年,在乡村振兴背景下,《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方案》发布,明确了“开展厕所粪污治理、推进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梯次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三大重点任务。
“三年整治行动”收官之际,2021年的中央一号文件进一步提出,“实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近期,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方案(2021-2025年)》,要求各地区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厘清农村人居环境现状,总结上一轮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行动的经验,不仅有助于切实解决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还有利于建立健全这项工作的长效机制,激发村庄和农户的内生动力,造福广大农村居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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