填补防治船舶污染海洋地方立法空白,潍坊出台海岸带保护条例

2018年9月,潍坊海事局柳强局长带队走访潍坊市环保局,提出了开展防治船舶污染海洋环境地方立法的设想,提出通过地方立法解决潍坊市防治船舶污染现场监管中存在的职责不明确、标准不统一、监管有盲区等问题,得到了潍坊市环保局的高度认可。2018年10月,潍坊海事局联合潍坊市环保局向市人大常委会提 了《潍坊市防治船舶污染海洋环境管理条例》地方立法项目。2018年11月,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在潍坊港区海事处召开了立法调研座谈会,市交通局、海渔局、环保局、港航局、潍坊学院法学院及沿海县(区)地方政府等有关单位负责人参加会议。2019年1月,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再次专程到潍坊海事局开展防治船舶污染海洋环境地方立法调研。2019年1月13日,潍坊市委书记惠新安专门作出批示,将该立法项目列为潍坊市2019年一类立法项目的第一个,要求在年内审议通过。2019年3月,山东省人大常委会要求山东省沿海各地市均要出台海岸带保护条例,潍坊市人大常委会遂决定在原《潍坊市防治船舶污染海洋环境管理条例》的基础上起草《潍坊市海岸带保护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将单项立法变更为综合立法。2019年4月,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组织海事、环保、交通、规划、生态资源、农业农村、发改、城管等单位集中办公,对该立法项目进行了集中修改,形成了《条例》(征求意见稿)。2019年5月—7月,市人大常委组织海事、交通、环保、生态资源等部门对条例草案进行了多次调研、研讨和修改,形成了《潍坊市海岸带保护条例》(草案稿)。2019年8月,《潍坊市海岸带保护条例》(草案稿)通过了市人大常委会第一次审议。2019年10月,通过了市人大常委会第二次审议并表决通过。

《条例》共六章五十五条,涵盖了船舶污染物的排放和接收、船舶污染事故应急处置、船舶大气污染防治等内容,并对船舶未按规定使用岸电、船舶未按规定铅封、船舶使用焚烧炉、船舶违反规定供受油等违法行为新设定了处罚罚则,为潍坊市防治船舶污染海洋环境、促进地方经济发展提供了有力的法规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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