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行近12年的三峡工程,应尽快开展工程环境影响后评价

4月25日,绿会研究室收到国家水利部《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告知书》(以下简称《告知书》),就中国绿发会3月25日提交的申请公开三峡水利枢纽工程环保竣工验收及其批复文件、三峡水利枢纽工程环境影响后评估 告予以答复。

《告知书》称,三峡水利枢纽工程环保竣工验收及其批复文件,水利部未制作;三峡水利枢纽工程环境影响后评估尚未启动,三峡水利枢纽工程环境影响后评估 告不存在。

长江三峡水利枢纽工程,是指湖北宜昌境内的长江西陵峡段与下游的葛洲坝水电站所构成的梯级电站,是世界上规模最大的水电站。在国家和全国人民的大力支持下,三峡水利枢纽工程从1993年准备施工,到2009年如期完成,共经历了17年的艰苦拼搏,努力进取。投入使用后,全面发挥了防洪、发电、航运、水资源利用等综合效益。

图源/中国长江三峡集团有限公司官

如今,三峡水利枢纽工程已经建成使用快12年了,运行过程中对生态与环境的相关监测工作也积累了将近12年。那么,这些年来,三峡水利枢纽工程对长江干流的影响有多大?库区气候是否正常?自然生态又发生了哪些变化?中国鲟、白暨豚等珍稀濒危水生动物是否得到有效保护?整体评估该大型水利工程的利弊又若何?……自三峡水利工程投入使用以来,尤其是此后对长江中下游防汛及供水的影响等,一直备受关注。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二十七条,在项目建设、运行过程中产生不符合经审批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情形的,建设单位应当组织环境影响的后评价(估),采取改进措施,并 原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部门和建设项目审批部门备案;原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部门也可以责成建设单位进行环境影响的后评价(估),采取改进措施。

同样,《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后评价管理办法(试行)》第三条第一项也规定:下列建设项目运行过程中产生不符合经审批的环境影响 告书情形的,应当开展环境影响后评价(估):(一)水利、水电、采掘、港口、铁路行业中实际环境影响程度和范围较大,且主要环境影响在项目建成运行一定时期后逐步显现的建设项目,以及其他行业中穿越重要生态环境敏感区的建设项目;以及该《办法》第五条规定: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后评价(估)的管理,由审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 告书的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负责。

依据以上法律法规,以及当下全面贯彻施行《长江保护法》、实施生态保护优先和三峡水利枢纽工程对长江中下游生态影响亟需求评估的情形下,绿会研究室认为相关国家部委应该履行法律责任,结合三峡水利枢纽工程建设和使用中的实际情况,尽快推进三峡水利枢纽工程环保竣工验收系列文件的制作,主导并推进三峡水利枢纽工程环境影响后评估系列工作的展开,为新时期长江流域的生态大保护及区域性绿色发展提供科学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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