劣质“洗稿”才是信息垃圾的祸首

随着微博、微信等自媒体平台的兴起,“撞爆文”的现象越来越突出。这只是思想火花的“偶然碰撞”,还是“伪 ”的“洗稿”?人们对此争论不断。在“剑 2018”专项行动首次提及将重点整治自媒体通过“洗稿”方式抄袭剽窃、篡改删减 作品的侵权行为之后,“洗稿”现象更是得到了业界的高度关注。(3月31日光明日 )

“洗稿”当然不是个严格的法律术语,它只是坊间对于花式剽窃的形容词。高端“洗稿”往往是“洗”的面目全非而略有增量,无论表达抑或内容,不去反刍式比较阅读,很难看出“洗”的痕迹;而低端“洗稿”则基本是成段抄袭或胡说八道,换个标题就发布得铺天盖地,尤其是在手机APP的信息流里,各种叫人反胃的自媒体号海量推送着垃圾信息。只要你使用搜索引擎,只要你打开软件界面,无人可躲、无处可藏。

内容创作不被敬畏、著作权法不秀肌肉,复制黏贴这门挣快钱的生意自然风生水起。去年8月27日,一篇名为《实地探访山东新媒体村,农妇做自媒体收入破万》的文章刷屏了。消息虽然有夸张的成分,却折射出自媒体内容创作乱象的冰山一角。这当然不是说三农类自媒体内容值得原罪,而是如果作为文化产业的公号门槛低到这种状态,且成为批量致富的一种捷径,其生产出来的海量“文章”究竟有多大的社会价值,这个问题值得玩味。

2019年的全国两会上,有政协委员提议“应修订著作权法以打击‘洗稿’”。去年7月,国家版权局等联合启动“剑 2018”专项行动,对“洗稿”行为采取措施。据国家版权局统计,截至年底,“剑 2018”专项行动封禁降级14万个侵权自媒体账号,处理47万余篇侵权作品。但事实上,在满屏幕满手机的信息洪流中,比侵权作品更恶劣的劣质“洗稿”文章比比皆是。

能力越大,责任越大。知名大号的“洗稿”行为固然是过街老鼠,亟待司法祭出整治的利器;寻常平台的劣质“洗稿”等垃圾信息恐怕也不能视而不见,在注意力资源有限的今天,是该还公众清朗信息空间、将它们早日扫地出局了。在机器人“小冰”会作诗、递归神经 络“本杰明”会写科幻电影、Dreamwriter会写稿的时下,如果“人”的文化创作不能被保护与敬畏、这种创作环境与秩序不能归于公平正义,技术就成了消解文化之祸、而非增益文明之福。从这个意义上说,虽然传统媒体正在经历涅槃与变革,但传统媒体时代社会对文字的态度与情怀,叫人总有些此情可待的追念。(邓海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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