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周首次审议国务院“环保年度 告”
修改后的环境保护法自去年1月1日起实施,其中规定:县级以上政府应当每年向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或者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告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对发生的重大环境事件应当及时向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告,依法接受监督。
也就是说,每年,县、市、省等各级政府都要向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或者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作“环保年度 告”。
全国人大常委会今天发布的2016年监督工作计划显示,国务院将贯彻落实上述要求。下周举行的全国人大常委会,将审议国务院关于2015年度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 告。“重点 告我国环境质量状况,环境保护规划、环境污染防治、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等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
如何治理土地污染问题,是环境保护目标中的一个“目标项”。因此,国务院下周首次向全国人大常委会作的“环保年度 告”,会包含土地污染问题治理情况。
6月底前专题调研水污染防治法实施情况
与常外“毒地”事件暴露出的土地污染问题相比,水污染同样是一个严峻问题。2016年监督工作计划显示,围绕水污染防治法实施情况进行的专题调研,计划在6月底前完成。
据全国人大常委会通 ,这个专题调研,将重点调研水污染防治法执法检查 告和水污染防治专题询问反映的问题研究处理情况,水污染防治法修改进展情况等。
上述重点调研内容,与2015年8月的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相衔接。
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曾审议《关于检查水污染防治法实施情况的 告》,并就此进行专题询问,国务院副总理汪洋和环保部部长陈吉宁、水利部部长陈雷等到会应询。全国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当时提出:一些地方水生态受损严重,部分河流水资源过度开发,河流干枯、湖泊萎缩、湿地退化,生态流量难以保障,水生态系统遭到严重破坏。
对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们指出的问题、提出的意见和建议,有关部门是如何落实的?解决了哪些问题?还有哪些问题亟待破题?对此,今年6月底前进行的水污染防治法实施情况专题调研,将重点了解。
10月专题询问环保法实施情况的 告
2016年监督工作计划显示,今年10月的全国人大常委会,有两个跟环保法实施情况有关的重要议题:审议环保法实施情况的执法检查 告;结合该 告开展专题询问。
据全国人大常委会通 ,这次对环保法实施情况进行的执法检查和专题询问,有三个重点:各地各部门宣传贯彻环保法的情况;主要法律制度的落实情况;加强环境监管、推动环境治理、改善环境质量等方面采取的措施和存在的主要问题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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