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2日,中国吉林 获悉,吉林省生态环境厅按照省生态环境保护领导小组会议要求,紧紧围绕当前污染防治攻坚和生态环保督察重点任务,针对亟需解决的重点难点问题,第一时间深入梳理、第一时间精准研判、第一时间细化措施,第一时间安排部署,全面压紧压实工作责任,以更加扎实的作风、更加务实的举措,全力确保污染防治攻坚完美收官。
坚决打好污染防治“秋冬会战”
吉林省生态环境厅强力推进秸秆全量化处置,全面推行“五化利用+无害化处置”的“5+1”模式;严格污染治理设施运行监管,紧盯重点工业企业、城镇污水处理厂、大型燃煤锅炉等单位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确保达标稳定运行;加快推进重点治污工程项目建设,紧紧抓住今年剩余有效施工期,对各类工程项目逐一研究确定推进措施;深入开展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紧盯“一废一库一品”等环境高风险领域,持续提升监督管理力度,全面开展隐患排查整治,严防各类突发环境事件发生。
严格管控好秸秆露天焚烧污染
省生态环境厅继续深入落实秸秆禁烧包保和 格监管责任,强化禁烧区和限烧区分区管控,努力做到禁烧区不点火、不冒烟,限烧区错时限量、有序烧除。坚持疏堵结合的原则,努力提升全省秸秆全量化利用水平。同时,加快研究制定将各地违规焚烧秸秆火点数与绩效资金扣减相挂钩的工作机制。
加快推进生态环保督察问题整改落实
省生态环境厅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统筹推进中央生态环保督察、“回头看”及辽河专项督察、省级督察问题整改,对存在逾期风险的任务,制定应急预案,坚决杜绝整改问题逾期。对已经完成的整改任务,继续开展全面自查,落实领导包保责任,强化日常监管,坚决防止整改问题反弹。同时,持续坚持举一反三、破立并举,深挖各类问题产生根源,努力堵塞制度漏洞,健全整改长效机制,推动生态环境保护整体工作质量的提升。
强化污染防治攻坚监督考核
省生态环境厅按照国家和省关于污染防治攻坚战成效考核的相关规定,组织各地、相关部门提前做好考核评估的各项准备工作,认真开展自查自纠。从严从实开展好考核评估,会同组织、财政等部门,强化考核结果运用,将结果作为对各地党委、人大、政府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评、奖惩任免的重要依据,作为省级生态环保相关财政资金分配的参考依据。
着力推进全域水环境治理
在消除国考断面劣五类水体的基础上,吉林省生态环境厅充分总结、借鉴辽河流域治理经验,提前研究启动全域水环境整治,逐条河流、逐个断面制定相应措施,力争尽快实现全流域基本消除劣五类水体的目标。
切实解决好群众信访问题
省生态环境厅结合生态环保督察群众举 案件办理,全面落实领导包保、带案下访、信访接待日等措施,进一步提高信访案件办理质量。对地方办理的生态环境领域信访案件,加强指导、跟踪和协调力度,着力解决好群众身边的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持续提升群众的环境获得感和满意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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