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农村生活垃圾清运试点方案
为积极探索农村生活垃圾分类示范,深入推进农村生活垃圾治理长效机制,建立健全“户集、村收、镇运”模式,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目的意义
紧紧抓住乡镇振兴战略契机,结合自然条件,因地制宜,有序推进我镇农村生活垃圾治理,确保农村生活垃圾得到集中处理,防止二次污染。
二、工作目标
1.2020年3月起,以部分村社为试点,完善生活垃圾清运机制建设,完成生活垃圾清运处置。
2.2020年12月底前,除镇内少数偏远散居农户外,基本实现农村生活垃圾集中处理全覆盖,90%以上农村生活垃圾得到有效处理,农村生活垃圾专项治理及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成效得到巩固。
三、试点范围及时间
(一)试点范围
龙店村、枣树村、古树村、窑湾村。
(二)试点时间
从2020年3月1日开始试点实施。
三、清运模式
1.明确生活垃圾堆放点。各试点村根据实际,在主干路沿线人口聚集区,合理设置1-3处生活垃圾堆放点,以方便生活垃圾上车转运。
2.明确生活垃圾清运人员。各试点村生活垃圾清运,统一由社区垃圾车负责。堆放点垃圾上车,由各试点村合理安排公益性岗位人员负责。
3.明确生活垃圾清运时间。原则上不具体确定清运时间,各试点村根据垃圾产生量,如堆放点已满负荷,可自行与社区联系,要求进行垃圾清运,原则上各村垃圾清运每月不少于2次。
4.明确生活垃圾清运收费标准。各试点村生活垃圾清运收费标准,以垃圾车出车车次为单位,按照试点村清运距离长短,暂定为:龙店村和枣树村300元/车次,古树村250元/车次,窑湾村200元/车次。
6.明确生活垃圾清运费用结算。以车次为单位,村支两委在“垃圾清运票”上注明清运时间,经手人等信息,并将“三联单垃圾清运票”(此单需村支两委盖章为须)一单给社区清运人员,一单村上留存,一单交镇上用作对账需要。
四、其他相关工作
各试点村要高度重视本次农村垃圾清运试点工作的意义,以社为单位,采取召开院坝会、发放宣传单、印制宣传标语等形式广泛开展农村生活垃圾治理的宣传教育工作,引导农村居民增强环保意识、文明意识和社会公德意识,提高村民参与本次农村生活垃圾清运治理的积极性。同时,各试点村要以本次农村生活垃圾清运试点为契机,多举并措,做好各村主干道非堆放点的垃圾治理工作,彻底扭转各试点村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的颓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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