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上海检察机关持续推动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2018年6月,出台服务保障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意见,聚焦“制度供给、权益保障、效率响应、宜居生活”四大指数提出了20项措施;去年,开展服务保障优化营商环境2019专项行动,围绕企业最迫切的法治需求针对性推进落实6项重点任务。为持续有力护航上海国际一流营商环境建设,结合疫情防控期间本市复工复产复市法治保障要求。
上海某物业管理公司按照协议约定,为某汽车运营服务公司的分时租赁车辆提供救援、巡检等服务。2019年7至8月间,该物业管理公司9名员工违反规定,盗用分时租赁车辆用于上下班,致使某汽车运营服务公司租金损失。上海铁路运输检察院在对9名被告人涉嫌盗窃罪提起公诉的同时,为保障共享经济的健康有序发展,前不久该院针对案件中暴露的两家公司在运营管理中存在技术漏洞、风控制度、巡检员管理等问题,发出检察建议并通过“云平台”宣告,两家被建议单位当场表示认可和接受。
《方案》突出更好对接国际规则体系,要求检察机关依托服务保障上海自贸区临港新片区建设,在把握国际条约、公约和通行规则具体适用的基础上,研究衔接应对机制,更好发挥司法规范引领作用。探索涉外民商事司法审判执行监督机制,积极推进涉外仲裁非诉执行监督等工作。推进对上海自贸区临港新片区案件专门化办理,完善对知识产权、金融、海事、企业破产等专门审判机构的监督机制。
检察机关将发挥营商领域检察公益保护作用,积极稳妥拓展检察公益保护范围,包括加大对企业产权、投资和企业家个人隐私等合法权益保护力度,探索推进知识产权、证券、外贸等领域检察公益诉讼,切实保护中小投资者权益,推动提升进出口商品质量。建立健全涉企案件公开审查、公开听证、涉案财产甄别审查等诉讼权益保障机制,加大引领性民事裁判监督案件办理力度,深化对涉企民事执行、行政非诉执行案件的监督,切实保障企业创业发展。
《方案》明确完善涉企案件和司法诉求办理机制,积极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规范涉企轻微犯罪案件无社会危险性不捕和相对不起诉适用标准。加大对涉案在押企业经营者以及对企业发展具有关键作用的技术人员、管理人员的羁押必要性审查。通过细化涉企案件快速办理机制、适用刑事速裁程序等方式,加快涉企案件办案进度,最大程度减少司法办案对正常生产经营活动可能造成的影响。
《方案》对检察机关参与市场环境综合治理提出要求,继续参与市场环境综合治理,全力防范化解金融风险;结合办案对可能影响市场环境的有关问题加强调查核实,通过检察建议等措施,积极参与社会治理,努力解决治理前端普遍性、趋势性问题;探索利用大数据,强化对特定行业、专业领域和新兴业态市场主体的法律风险防范提示,促进完善经营管理。
根据《方案》,还将继续深化长三角区域检察协作,推进实现涉企案件信息数据共享,畅通企业司法保护沟通联络等机制,促进解决跨区域“同案不同判”等问题。推动长三角区域律师同城化待遇,探索上海检察机关律师服务平台服务对象覆盖长三角区域所有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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