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芳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88148 证券简称:芳源股份 公告编号:2022-029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广东省江门市新会区古井镇临港工业园A区11号公司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罗爱平先生主持,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 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和召集人资格、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9人。

2、 公司在任监事5人,出席5人。

3、 公司董事会秘书陈剑良先生出席本次会议,其他高管列席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1年年度 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 告>的议案》

3、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 告>的议案》

4、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 告>的议案》

5、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6、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7、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8、 议案名称:《关于变更公司名称、经营范围、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二) 涉及重大事项,应说明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议案8属于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2、议案5、议案6、议案7对中小投资者进行了单独计票。

3、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情况:罗爱平、吴芳、袁宇安、江门市平方亿利投资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谢宋树、龙全安、刘京星、张斌、林洁萍、陈剑良、林卫仪、朱勤英、陈少安已对议案6回避表决,其合计持股125,233,000股未计入议案6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朱勤英、陈少安已对议案7回避表决,其合计持股551,400股未计入议案7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

律师:付雄师、吴任桓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会议的通知和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的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以及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广东芳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4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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