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期间废气排放出现异常 7家企业被约谈

由于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期间落实“一厂一策”不彻底,导致废气排放出现异常,11月26日下午,市重污染天气应急办公室对7家企业进行了集体约谈。约谈中,通 了各企业废气排放异常相关情况,听取了各企业在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期间生产情况和“一厂一策”落实情况,并提出了相关要求。

近段时间,全省多地出现不利于空气污染物的稀释、扩散现象,根据省生态环境厅要求,11月23日0时起,通川区、达川区、达州高新区启动重污染天气黄色预警,应急响应级别为III级;25日0时起通川区、达川区、达州高新区升级为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应急响应级别为II级;25日零时起万源市、宣汉县、大竹县、渠县、开江县启动重污染天气黄色预警,应急响应级别为III级。会议指出,根据气象研判,本轮重污染天气时间跨度偏长,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均高度重视应急管控工作,多次召开调度会进行安排部署,省级层面也多次派人到达州进行暗访督察,各企业必须认真对待、认真研究、高度重视,落实好管控措施,确保本轮重污染天气平稳度过,严禁存在侥幸心态。

会议指出,一是要做到限产减排,坚持一个原则。各企业必须严格落实“一厂一策”管控措施,包括每一个工艺、每一个环节均实现减少废气排放量,严禁超标排放,杜绝偷排漏排现象发生。二是强化监督执法,坚持一个办法。各监督监管部门要加强监督执法,将在线监测和现场取样检测相结合,对未按要求实施减排的企业要进行查扣和实施从重处罚,绝不纵容和姑息。三是落实强制减排,采取一个标准。被纳入强制减排的企业必须严格落实强制减排措施,鼓励自主减排和未纳入强制减排的企业,要体现社会责任感,拿出担当精神,做到更精细化管理,控制好排放浓度。

据了解,自本轮重污染天气应急管控以来,在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下,在相关部门的积极应对下和各相关企业、建筑施工单位的大力支持下,效果非常明显,空气质量未出现大的波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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