奖金金额将从按处罚金额的10%发放提高到20%,封顶奖金设定为人民币10万元/宗……什么奖金这么给力?
日前,市环保局对《中山市举 环境违法行为奖励办法(2015年修订版)》进行了调整和完善,除了规范有关违法行为的表述、转变政府职能之外,还提高了举 环境违法行为奖金发放比例和封顶奖励金额,还不快来了解一下。
更方便:
领取奖金方式增加了银行汇款
《办法》都修订了啥?
对举 人而言,《办法》大大地提高了举 环境违法行为奖金发放比例和封顶奖励金额,奖金金额从修订前的按处罚金额的10%发放提高到修订后按处罚金额的20%发放,封顶奖金设定为人民币10万元/宗,且领取奖金方式增加了银行汇款,方便群众领取奖金。
对被举 人来说,修订后的《办法》将奖励范围进一步扩大,也就是说违法排污者面临的奖励举 数量将增加。例如,《办法》的修订,将“不正常使用水污染物处理设施”的环境违法行为新列入到举 环境违法行为奖励范畴,这一违法行为经举 查证属实后,除受到行政处罚外,有关的设施、设备将面临查封(扣押)等强制措施外,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可能面临公安部门的行政拘留。同时,根据违法行为造成的后果,排污者还可能面临限制生产、停产整治,甚至刑事责任的追究。
要注意:
举 必须用“书面材料+走访”形式
修订后的《办法》明确了举 奖励的限制条件,包括举 的涉嫌环境违法行为必须是《办法》中第三条明确的五大类型环境违法行为,并且经查证属实的。
大家要注意的是,举 人必须是环保系统以外的单位和个人,而且必须以书面材料、走访两种形式进行实名举 ,并提供正确的联系方式,以电话、 络等方式进行举 ,或匿名举 、提供无效的联系方式的,都不在奖励范围内。
举 时,举 人必须提供相关证据材料,如被举 者的名称、地址、基本事实、对应证据等,不能提供上述信息的,按一般信访投诉处理,即使查证属实,举 人也不能得到奖励。
盲目举 要被文责
奖励金额提升了,是否导致部分群众盲目举 ?
市环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环保执法人员对于群众举 的涉嫌环境违法行为,将依法依规开展现场执法检查,对查证不属实的,环保部门坚决依法办事,不会对被举 人的正常生产、经营产生影响,被举 人应依法积极配合环保执法人员的检查。
修订后的《办法》明确规定了举 的受理条件以及对查证不属实举 人员的处理,从源头减少乱举 行为的发生。如《办法》第五条明确,举 人在举 时,要提供被举 人实施涉嫌违法事件行为的基本事实、对应证据等,并如实提供本人的姓名、身份证号码及联系方式等资料,未能提供上述真实个人信息的,按照一般信访投诉处理;第十一条明确,举 人的举 经查证属故意谎 行为并造成扰乱公务等严重后果的,将提请有关部门依法追究其责任;经查举 内容不实的,从查证之日起半年内,不受理该举 人的有奖举 ,举 人的有奖举 信息将转为一般环境信访案件处理。
【通讯员】肖欢欢
声明:本站部分文章内容及图片转载于互联 、内容不代表本站观点,如有内容涉及侵权,请您立即联系本站处理,非常感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