垃圾分类如何得到有效实施?

理、利、罚调动垃圾分类积极性

——参与嘉宾

贵州锐意生态文明建设研究院垃圾分类研究委员会主任兰亚军

大家好,我是专业做垃圾分类咨询的。先确定一下概念。垃圾分类面向居民,得到有效实施的“有效”,这个概念是什么,换言之,怎么做才算有效?简单概况,第一个是它的参与率;第二个是准确分类率;第三个最重要的是减量率,即人均产生的垃圾量要减少!

此外,垃圾分类它是系统工程。系统工程分为层次性,结构性和时序性。因为时间的关系,我只讲一下时序性,垃圾分类应该有它的时序性,就是先做什么,后做什么。如果说要面向居民取得垃圾分类的实效,需先把握两个关键点。

第一个是先把垃圾分类的产业链建立起来。现在,我们可以看到很多地方,垃圾分三类或者是四类。但后端并没有建起来,而前端就匆匆分起来了。分了以后,中端收集和后端的处理是混合的。

第二个是垃圾分类的标准要清晰,要合理。特别是在前期没必要分那么细。目前上海生活垃圾分类,我觉得有很多亮点,但分类标准还是不太合理。因为有很多重叠或者说是交叉的地方。我们应尽量使得标准能“相互独立却又完全穷尽”。

如果这两个关键点都解决了,我觉得重点在宣传动员。我们去全国一线调研了很多地方,目前居民在垃圾分类上主要存在是三方面的困境第一个就是不知道为什么分。居民垃圾分类,首先要让居民知道垃圾分类的目的和意义是什么?不仅要突出宏观意义,还要讲明与居民的切身利益有什么关系,把垃圾分类做好了有什么好处?不分对自己有什么害处?这个需要持久的有效的宣传。第二个是不知道怎么分。有些居民经过宣传动员以后,也知道了垃圾分类的目的和意义,但还是不知道怎么分。比如,湿垃圾最好直接称为厨余垃圾或者易腐垃圾就容易理解分类。第三个是不愿意分。我个人认为主要有两个原因,一是很多情况下居民在家里面进行了分类,但是收运时又混到一起了,居民看到以后“很受伤”,就不愿意再分。二是“分好分差一个样”的情况,如果没有切实可行的约束机制和激励机制,很多居民就不愿意分了。

那么接下来我讲一下如何调动居民的积极性。我总结了一下,就是理、利、罚。“理”——讲道理就是宣传动员。我们要做细做久而不能运动式的。第二个就是“利”,包括精神奖励和物质奖励。 “罚”,我认为一个试点小区有50%到60%的人都愿意分类了,再出台相应的法律法规比较合适。但是谁来罚?什么时候来罚,罚多少,罚金流向,又是个系统工程。所以说我个人认为现在对居民的处罚,好像太着急了一点。因为它这是一个做人的工作,这是一个漫长的需求过程,德国用了40年,日本用了27年,瑞典用了一代人。当然,具体实践的长度会与我们目前的优势有关,但是我觉得3到5年或者10年这个时间是需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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