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心如秤:建构以法治为依托的营商环境

法心如秤

建构以法治为依托的营商环境

许身健

日前,国务院总理李克强签署国务院令公布《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条例》共7章72条,对保证平等市场准入、维护公平竞争市场秩序、落实减税降费政策、规范涉企收费、解决融资难融资贵、治理拖欠中小企业账款等市场主体反映强烈的问题都作了针对性的具体规定。营商环境是一个国家或地区有效开展国际交流与合作、参与国际竞争的重要依托,是一个国家或地区经济软实力的重要体现,是提高国际竞争力的重要内容。世界银行于近日发布《全球营商环境 告2020》,中国营商环境全球排名继去年从此前78位跃至46位后,今年再度提升,升至第31位。近年来,中国营商环境排名大幅提升,在开办企业、办理施工许可证、获得电力、纳税、保护中小投资者、注册资产、跨境贸易、执行合同、办理破产等九个类别的改革中取得了突出进展。优化营商环境,是党中央、国务院根据新形势新发展新要求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体现了党和政府不断深化“放管服”改革、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的决心。

“徒法不足以自行”,《条例》实施效果取决于以下两个前提。

首先,建构以法治为依托的营商环境。“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需要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市场经济的高效率就在于价值规律、竞争规律、供求规律的作用,但发挥市场经济固有规律的作用和维护公平竞争、等价交换、诚实守信的市场经济基本法则,需要法治保障。如果缺乏维护市场秩序的法治保障,市场行为就会失当,市场信息就会失真,公平竞争就会失序。推进法治建设的重要动因,就是要反映和坚持社会主义先进生产力的发展要求,坚持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服务,坚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内在价值的追求。要更多地运用法律手段来调节经济、实施监管,要加强监管执法保障法治环境。《条例》对加强营商环境建设的法治保障措施有:增强法规政策制定的透明度、增强法规政策实施的科学性以及加大涉企法规政策的宣传解读力度等。

其次,真正理顺政府与市场的关系。处理好政府和市场的关系,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是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重大原则。既要遵循市场规律、善用市场机制解决问题,又要让政府勇担责任、干好自己该干的事。习近平同志指出,市场要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要素配置要通过市场,同时要更好发挥政府作用。“政府不是退出、不作为,而是政府和市场各就其位。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二者是有机统一的,不是相互否定的,不能把二者割裂开来、对立起来,既不能用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取代甚至否定政府作用,也不能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取代甚至否定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

近年来,随着“放管服”改革持续深化,政务服务水平明显提升。为进一步巩固和深化改革成果,《条例》围绕打造公平、公开、透明、高效的政府运行体系,着力提升政务服务能力和水平,提供惠企便民的高效服务。《条例》对提升政务服务水平提出明确要求: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推进马上办、 上办、就近办、一次办以及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推进重点领域服务便利化。《条例》对规范和创新监管执法的举措有:推动健全执法机制、推动创新监管方式以及推动规范执法行为。这些制度设计,要求政府积极主动作为,维护公平竞争市场秩序,鼓励和支持创新,成为市场公平竞争的维护者和市场主体合法权益的保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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