积极行动,严防疫情二次传播。
聚焦主责主业
抓好疫情防控环境监管
“聚焦主责主业,抓好疫情防控。”四川省生态环境厅相关负责人表示,全省生态环境部门近期严格按照职能职责抓好疫情防控,紧盯重点区域,加强对定点医院、医疗隔离点、医疗废物处置中心、生活污水处理厂等重点场所的环境监管。同时组织三个专家组分别深入成都市各重点防控区域开展现场帮扶指导,指导属地进一步加强集中隔离场所、定点医院、医疗废物处置企业等重点单位疫情防控环境管理。
据了解,为不断筑牢涉疫医疗废物处置防线,目前四川已扩增常规医废协同处置单位35家,为全省涉疫医废规范化处置奠定了坚实基础。此外,四川省生态环境厅还指导成都市启用应急协同处置能力为120吨/天的成都万兴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目前成都市医疗废物总处置能力为240吨/天),切实做到“应收尽收、应处尽处”。
在涉疫医疗废水监督管理方面,从2月21日起,四川省生态环境厅在常态化疫情调度基础上,对成都市、泸州市开展定点医院、已启用集中隔离场所和接收定点医院或集中隔离点污水的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水处理及消毒情况日调度,督促地方落实涉疫废水管控要求。
启动应急加密监测
确保医疗废物废水安全处置
具体举措上,除了强化巡查监督外,成都市还对隔离酒店、定点医院和污水处理厂等重点点位开展疫情防控巡查,确保重点环节、重点部位防控措施落实到位。同时强化环境监测,加强特定场所物防、人防、技防管理,督促继续做好废水消毒等工作。
泸州也在积极行动。2月22日,泸州市生态环境局对纳溪区残疾人服务中心集中隔离场所、纳溪区生活污水处理厂、四川绿行公司医疗废物集中处置中心涉疫医疗废物和废水处理处置情况开展现场帮扶式指导服务。
在现场,指导服务组现场查阅了有关记录台账,详细问询了现场和属地管理情况,查看了涉疫医疗废物贮存专区和专门通道、车辆消毒专区、污水处理设施及排口、在线监测点等重点区域,并对照《四川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环境监管手册(2022版)》进行了现场指导和答疑,要求各单位对标对表落实落细疫情防控各项措施,确保涉疫医疗废物处置“三专一及时”和“两分开一优先”措施落到实处,及时高效开展医疗废水和生活污水排水环境应急监测。
(四川省生态环境厅供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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