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数据说话,细看五年来平凉生态环境变化

平凉市第四次党代会以来,市委、市政府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生态文明思想,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全面落实最严格的环境保护制度,积极实施生态修复保护,大力推进节能降耗,不断完善生态文明制度体系,持续巩固提升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水平。

近日,为推进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深入打好蓝天保卫战,平凉市印发《2021-2022年大气污染“冬防”工作实施方案》,启动实施“蓝天”工程。今年前十个月,平凉中心城区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91.4%。

五年来,平凉市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省上关于打赢蓝天保卫战的决策部署,突出抓好工业、燃煤、扬尘、机动车四大领域污染防治,平凉中心城区实现了热电联产集中供热“全覆盖”和燃煤锅炉“全清零”,完成了平凉电厂等8台燃煤机组超低排放改造,全市关停燃煤锅炉1063台,整治“散乱污”企业90户。7县(市、区)完成了清洁取暖改造80690户,各类施工场地“六个百分百”扬尘污染管控措施落实率达到98%,7县(市、区)城区道路湿法清扫率达到84.3%。

平凉市生态环境局大气环境科科长 郭永宏:

到2020年,全市环境空气质量PM10浓度、PM2.5浓度分别比2015年下降28.6%、45.0%,优良天数比率达到96.7%。今年,我们坚持以改善大气环境质量为核心,按照方向不变、力度不减的要求,强化大气污染防治重点措施落实,截止10月底,全市空气质量持续稳定改善。

在碧水保卫战中,平凉市建成了5个工业集中区污水处理厂,新建、改造污水管 123公里,累计建成污水收集管 893公里,中心城区生活污水收集率达到98.5%。

平凉市生态环境局自然生态保护科科长 杨虹颖:

2017年荣获第一批“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荣誉。在此基础上全市持续巩固提升创建成果,全力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坚决整改突出环境问题,依法强化生态环境综合执法监管,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生态文明水平不断提升。

截止2020年底,全市地表水考核断面水质优良比例由85.7%上升到100%,葫芦河水质首次达到III类标准,县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和地下水考核点位水质达标率100%;全市生态产业增加值占比达到21.7%,森林覆盖率达到33.62%,累计创建绿色学校109所、绿色社区64个、生态乡镇42个,公众对生态文明建设的满意度达到98.72%。

五年来,平凉市扎实推进净土保卫战,土壤污染防治各项重点工作有序推进,全市土壤环境质量状况安全稳定。全市共完成225个建制村环境整治任务、68个建制村污水处理设施建设、268个建制村农村改厕与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规模养殖场全部安装了粪污处理设施,划定畜禽养殖禁养区98个,农药使用量减少26.02吨,秸秆利用率达到80%,废旧农膜回收利用率达到82.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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