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企纠纷胜诉典型案例解析,企业因环保原因遭到行政处罚,应当如何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先通过具体的案例来了解一下。2016年辽宁某市环保局对某公司作出了要求限期改正的行政决定,责令立即停止生产,停止排放污染物。2016年6月,市环保局认为某公司在未建成排污设施的情况下就予以生产,决定对其处以5万元的罚款。
2016年8月,市环保局经现场勘测发现正在生产的某公司污水排放不符合相关规定,同时作出责令相关公司停止生产的决定。市环保局对H公司进行询问,告知其检测结果超过综合标准,并说明6月3日进行了处罚。同日,市国土局违法又继续生产为由,于10月19日作出决定,对公司处于罚款二十万,并还有其他的罚款。该公司不服,向法院提起了诉讼。
其实在环保类的行政处罚当中,这类案子还是比较多的,有些企业主有疑问,虽然有不对的地方,但是已经处罚过一次了,同样的事,那还要再进行处罚吗?或者相关的部门处罚的法律依据是不是充分?
市经济开发区法院认为其已经责令停止生产、停止排放污染物后未改正又连续生产的,对其进行处罚不违反相关规定。市国土局提交的所涉及的污水排放物种类、浓度证据不足,其中有一项证据是不足的,所以进行五倍的罚款,属于证据不足,所以此案撤销了市环保局作出的处罚决定。
市环保局不服,向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了上诉。中级人民法院维持了原判,驳回了市环保局的上诉。本案的典型意义是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建设优美的生态环境,也是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组成部分。相关公司在责令改正的情况下,仍不改正,继续生产,应当进行处罚。人民法院通过司法审查,有力度地支持了行政机关的执法权。同时,人民法院在严格根据证据规则的情况,认为其处罚的力度证据不足,依然决然地撤销了处罚决定。
所以,要求各类行政机关在执法的同时,也要注意保护相对人的合法权益,依法进行,同时也要监督行政机关的执法权。所以,这类案件,除了这些典型意义之外,还有一些是各位企业主如果遇到了这样的问题,发现一个行为处罚两次,一定要注意搜集证据。另外,一定要确认被告。第三一定要定性准确,这种行为到底属于哪种行为?以哪种法律、法规为依据的行为?一定要搞清楚。
各位企业主如果遇到了类似的情况,一定要找专业的团队进行咨询,律师团队会根据您所提供的所有的证据,根据法律法规政策以及地方政策,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精神、判例、指导案例以及典型案例,为企业制定专属的解决方案。错误的行为应当受到惩罚、惩处。但是,错误的执法行为也应当得到纠正。所以,各位企业主如果认为处理的程序违法,或者说相关机关的权限违法,或者说处罚的力度、裁量标准显然不合理,这类的情况可以采用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在遇到类似问题的时候,可以及时地向专业的律师团队寻求帮助,律师会根据法律规定、地方政策、相关部门的文件通知以及相关的案件判例等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也可以向我们咨询,行政纠纷当然要找北京楹庭律师。我们会根据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以及地方政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相关案例的规定,结合案件的一些事实证据给出详细的法律意见,制定初步的维权方案。运用法律知识与主管部门协商谈判,争取获得公平、满意的解决方案。
声明:本站部分文章内容及图片转载于互联 、内容不代表本站观点,如有内容涉及侵权,请您立即联系本站处理,非常感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