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问题清单!四川开展“散乱污”企业生态环境问题排查整治专项行动

6月20日下午,四川省生态环境厅召开进一步加强全省环境安全防范和环境质量自动站运行保障监管等重点工作视频会议。会上,四川省生态环境厅环保总监刘华太就“散乱污”企业生态环境问题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和生态环境突出问题整改工作做安排部署。

专项行动为期1个月,分两阶段进行

建立“散乱污”企业生态环境问题清单

此次“散乱污”企业生态环境问题排查整治专项行动为期1个月,分两个阶段进行。

梳理排查阶段从即日起至6月30日。四川省生态环境厅要求各地落实属地主体责任,对辖区内“散乱污”企业开展拉 式排查,建立“散乱污”企业生态环境问题清单。

全面整治阶段从2021年7月1日至7月15日。按照实事求是、依法依规、分类处置、科学施治的原则,制定完善“一企一策”方案并认真组织实施,确保取得实效。

值得注意的是,7月15日后全省各地还将根据排查整治情况,建立健全长效监管机制,巩固提升整改成效,严防非法恢复生产、死灰复燃。

此次专项排查的“散乱污”企业,是指不符合产业政策和规划布局、排污超标及存在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的工业企业。

刘华太介绍,本次排查工作的重点,是食品加工、饮料酿造、涉危涉重、家具生产、资源开发、其他风险隐患突出行业等6大行业。

“尤其要关注防范环境风险隐患情况、环保设施运行情况、生态环境法规标准执行情况、环保手续办理情况、群众信访举 情况、企业环境违法行为查处情况等6个方面的问题。各地要结合本区域自然地理条件、资源禀赋特征、产业结构现状,有针对性地开展排查整治。”

瞄准六大行业、七方面问题

“回头看”“补短板” 解决生态环境突出问题

四川省“散乱污”企业生态环境问题排查整治专项行动方案中提出,针对六大行业,将主要排查整治防范环境风险隐患情况、环保设施运行情况、生态环境法规标准执行情况、环保手续办理情况、群众信访举 情况、企业环境违法行为查处情况以及人员配备、规章制度等其他情况,共7个方面的问题。

防范环境风险隐患情况方面,专项行动将检查企业是否涉及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等物质,是否按照要求全面排查企业环境安全隐患及环保设施安全隐患、及时修编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备案,是否按要求开展环境应急演练,是否按规定设置围堰、应急池等防范设施,是否配备相应应急处置物资等。

环保设施运行情况方面,专项行动重点检查企业污水、废气、固体废物等污染防治设施建设运行及达标情况,是否存在无环保设施或不正常运行污染防治设施、暗管偷排、超标排污等违法行为,是否存在危险废物未按规定贮存、处置情况,是否存在自动监测设施未按规定安装、联 及运行情况。

环保手续办理情况方面,专项行动聚焦企业是否存在未办理环保手续,是否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制度、存在未批先建、未验先产、批建不符等环境问题,是否严格执行排污许可制度、存在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等违法行为。

四川省生态环保督察办将自8月起,每月15日前调度上月排查整治工作进展情况,各市(州)需按照要求及时 送工作信息和工作动态。

会上,刘华太还介绍了生态环境突出问题的整改情况。“从近期两次省级全覆盖暗查暗访和赤水河、黄河流域专项排查工作情况来看,仍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一是部分整改任务推进滞后。二是小水电问题整改不到位。今年抽查的44个小水电,有41个不同程度存在违规审批、下泄生态流量不足、监控措施未落实等问题,河道生态基流无法得到有效保障,甚至还有弄虚作假的现象。”

刘华太表示,下一步各市(州)生态环境部门要梳理工作责任清单、重点问题清单、整改任务清单,确保生态环境突出问题排查到位、责任落实到位、问题解决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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