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环境统计数据是支撑生态环境管理决策的重要基础,是制定各类污染防治规划及其防治成效评价的重要依据。按照生态环境部及山东省生态环境厅有关部署要求,聊城市将全面启动2020年度生态环境统计工作。2020年度生态环境统计工作时间紧、任务重、专业技术性强,为确保全市生态环境统计工作顺利开展,对数据填 人员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一、要做到依法依规填
二、 表制度有了新的变化
本年度是“十四五”生态环境统计改革后,新制度执行的第一年,环境统计 表较往年进行了较大调整,增加了调查内容,调整了核算系数以及核算规则。工业源统计 表的变化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增加了工业企业有机液体储罐及装载信息、工业企业含挥发性有机物原辅材料使用信息、工业企业动静密封点及循环冷却塔信息、工业企业固体物料堆存信息等4个专表;二是基表中增加了防腐涂料使用情况统计项;三是火电行业增加了温室气体排放量的统计;四是核算方面,根据最新统计制度的要求,具备工业企业锅炉/燃气轮机、熟料生产工序、炼焦工序以及烧结/球团工序的企业,可以直接通过专表自动代入的排放口核算主要污染物排放量,除专表自动代入以外的其他排放口以及有排放口的其他行业企业需要手动增加核算环节,因此,相比之前的直 系统增加了较大的填 难度。
三、填 过程注意事项
(二)获取培训材料:填 前,请联系当地生态环境部门获取生态环境部环境统计培训材料并认真学习。
(四)易错易漏项提醒:
1.生态环境统计直 系统中各专表必须在首页中勾选“是”后才能导入并填 ,直 系统已根据企业所属行业,自动匹配需填 的专表,在此基础上,若企业有其他专表需要填 ,请在“基101表”中勾选“是”后导入并填 。针对未自动匹配需要填 专表的行业,请各单位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务必谨慎勾选“否”,防止漏填有关信息导致最终核算的排放量与实际情况不符。
2.污染物核算环节以排放口为单位进行,点击“核算”后,系统会自动显示基102表、基103表、基104表、基105表中填 的排放口信息,若还有其他排放口,需手动添加并进行核算,请各单位务必保证所有排放口都进行核算。已取得排污许可证的单位,可以对照排污许可证中排放口信息逐一核实填 ,防止漏填排放口和有关污染物。
3.填 过程中常见的错误包括:数据单位错误、非重点指标填 不完整、核算指标不完整、核算方法选用不规范、监测数据使用不规范、系数选取不规范、活动水平不合理、挥发性有机物产排量不合理、核算过程中计算错误等。请各单位务必认真填 、核算每一项污染物数据,防止生态环境统计数据与实际排放情况不符。
生态环境部门将一如既往地为各生态环境统计调查对象单位竭诚提供服务,市、县生态环境部门均设立服务热线,全力配合各单位做好生态环境统计工作相关事宜。衷心感谢您对全市生态环境统计工作的支持!
附:聊城市生态环境局及各分局联系方式
聊城市生态环境局:0635-8909818
聊城市生态环境局东昌府区分局:0635-8240391
聊城市生态环境局经开区分局:0635-8515181
聊城市生态环境局高新区分局:0635-8507301
聊城市生态环境局度假区分局:0635-7100735
聊城市生态环境局茌平区分局:0635-7106821
聊城市生态环境局阳谷县分局:0635-6026820
聊城市生态环境局莘县分局: 0635-7110589
聊城市生态环境局高唐县分局:0635-7123983
聊城市生态环境局东阿县分局:0635-3262140
聊城市生态环境局冠县分局: 0635-6055568
聊城市生态环境局临清市分局:0635-2338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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