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区“宠物环保屋”受欢迎

为呼吁文明养犬,提升业主生活幸福指数,数月来,市内不少小区的物业管理处各出“奇招”:有的尝试印发文明养犬管理规定,对登记养狗资料、遛狗措施、遛狗活动范围等作出要求;也有的设立巡逻队伍和环保屋等,善意提醒养狗业主规范遛狗行为。

招数一:成立“养犬巡逻小分队”

在白云区金沙洲一个大型小区,物管同样为规范养狗行为作出努力,成立了一支“养犬巡逻小分队”。

据小区物管介绍,该小分队于今年10月成立,主要工作是引导业主在遛狗时牵狗绳。

该工作人员介绍,巡逻队主要是以劝诫为主,比如如果有业主反映看到有人没有牵狗绳,就会第一时间上前规劝;如果业主不在,会暂时把狗狗留置起来,等业主来认领。

招数二:物业发布养犬管理规定

今年8月前后,位于黄埔区科学城某小区物管印发“养犬管理规定”,并将其贴在楼道公告栏。据了解,当时的“养犬规定”列出14点要求,例如业主携犬出户时,应当对犬束犬链,由成年人牵领,并不得携犬与他人一起乘坐电梯;此外,包括小区主要道路、公园、景观水池在内的业主活动场所30米范围内,以及在重大节假日期间禁止遛犬等。

业主表态:“柔性管理”措施获赞

对于白云区金沙洲某大型小区的管理措施,不少业主均表示支持。养狗3年多的业主谭先生表示,有时图方便也会不牵狗绳,也曾被善意提醒过一次。对于小区成立“养犬巡逻小分队”的做法,他表示理解:“我们有时不牵狗绳确实也不是故意的,只是忘了,如果巡逻人员善意地提醒一下,我想大部分狗主还是愿意接受的。”

“感觉我们小区做得还是比较人性化的,既不会干扰狗主,也能让他们舒服地遵守文明养狗的规定。”一位没有养狗的业主陈先生说,物管设立的养犬巡逻小分队和环保屋,让他觉得生活没受到不文明养犬现象的困扰。

养狗业主何先生表示,对标《广州市养犬管理条例》,小区的“养犬规定”没有人情味,又难以落实,广州市并没有提出“不得携犬与他人乘坐电梯”的要求,也没有对遛狗范围和时间等有所限制。“如果养狗业主住在高层,不准带狗坐电梯执行起来让狗主很为难”。

与此相对应的是,大部分不养狗业主却持赞成意见。业主张小姐认为,如果“养犬规定”落实,可从制度上有效助推养犬者提高素质,进而减少小区因狗发生的种种摩擦,“但毕竟‘规定’由人来制定,必须平衡好不同利益群体的诉求,如果对养狗业主提出超出合理的要求,要想执行就有相当大的难度。”

律师:

“个性化”养狗规定

需要多数业主同意

对于近期出现的小区养狗伤人事件,广东法制盛邦律师事务所律师邓刚表示,这反映了很多养狗者法律意识不强,缺乏文明养犬观念,未来有必要加大对不规范养狗行为的处罚力度。

邓刚认为,根据侵权责任法规定,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受到伤害,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如果是存在故意放狗伤害他人,造成严重后果的,需要承担刑事责任。目前国内已有因狗伤人,主人被追究刑事责任的先例。”

对于小区制定个性化的养狗规定,邓刚认为小区可以通过业主委员会、物管等组织制定业主公约,对文明养狗进行规范。小区制定的业主公约以倡导行为为主,但在涉及行政执法和行使权力时有一定的限制,缺乏惩治效果。但小区物管或业主如果发现不文明养狗的行为或者养狗损害第三人合法权益时,小区物管可以配合相关部门进行处理。

“对于有些小区制定的规定,比如不让小狗坐电梯等内容,这样的制度设计确实涉及合理性问题,做法值得商榷。”邓刚说,小区在制定文明养狗公约时,首先要通过业主委员会或在物管征得小区多数业主同意后制定,需要程序合法。另外,小区制定的文明养犬公约也要注意平衡小区内各方的利益,需要考虑到公约规范的行为是不是会损害养犬人的正当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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