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5日,嘉澳环保(603822,SH)公告称,针对上交所于5月18日致函询问公司收购东江能源的相关问题,公司高度重视,进行了认真回复。
更有意思的是,东江能源的关联方多为沈汉兴的亲属。
东江能源原股东不承诺具体还款日期
上交所在问询函中提到,东江能源系嘉澳环保于2016年12月收购的企业,要求公司补充披露对相关方欠款事项是否按规定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同时说明发生欠款的详细信息等。
嘉澳环保回应称,当时东江能源由原共同控制人沈汉兴、林小平夫妇牵头,与公司签订了100%股权转让协议。协议明确,自东江能源原股东收到1.5亿元股权转让款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必须确保东江能源收回关联方所欠款项,否则将由原股东承担清偿责任。
公告显示,东江能源共有四位股东,东江投资和金葵花投资管理的控制人均为沈汉兴,其余则是以自然人股东身份出现的沈汉兴、林小平夫妇。因此,负有清偿责任的股东实际就是沈汉兴夫妇。
嘉澳还强调,公司多次口头、书面等形式催促东江能源原股东归还关联方欠款,相关方对上述欠款无异议,并同意归还,但以资金紧张为由不承诺具体归还日期。
至于为何一直没有进行信息披露,嘉澳解释称,鉴于东江能源刚刚交接,做好平稳过渡是首要目标。
欠账关联公司多由沈汉兴亲属设立
此前,嘉澳环保曾在5月18日的《关于停止浙江嘉澳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浙江东江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任职的公告》指出,东江能源总经理沈汉兴利用其控制的关联公司,截止2017年4月30日共向东江能源欠款本金2395.59万元。
王艳涛还说,鉴于沈汉兴与欠款方的关联相对密切,东江能源又实际被沈汉兴夫妇全权控制,因此公司在催缴欠款的过程中,始终与沈汉兴直接联系,并未与欠款方发生交集。“可能他们亲戚之间关系比较好吧,借钱没有商量什么时候还,我们也没有对这些借款合同进行详查。”
然而,催缴流程并不顺利。“我们每次过去,都说沈总您看大家都在桐乡的份上,合同上有规定,您把钱赶紧给我们结了。沈汉兴每次也是很认真地回复我们,说这个钱他一定会还的,只是手头有点紧。我们一方面考虑,1.5亿的股权款早就在他账上,所以认为对方是有还款能力的;再则碍于情面,我们不想闹得太凶,就一直没有动用法律武器。”王艳涛表示。
为此,嘉澳方面自揽责任,在公告中称由于自身对东江能源原股东错误的善意判断,造成相关方还款不及时,表示歉意,并承诺采取一切合法手段在三个月内追讨欠款,弥补上述损失。
称停止沈汉兴职务对生产经营无重大影响
公告还提到,2017年4月,东江能源董事会加强了对沈汉兴日常经营管理的控制,尤其严格控制了沈汉兴向其关联方销售脂肪酸甲酯产品。
针对此问题,王艳涛表示,根据收购协定,嘉澳环保向东江能源委派董事和监事,并不参与日常经营管理。但是,嘉澳方面发现其2017年一季度 呈现亏损,公告明确销售收入 5344万元,但是净利润亏损105.63万元,为此展开了财务审计。审计发现,出现亏损的原因除了先前的欠款回款周期过长以外,沈汉兴的对外销售价格异常也包含在内。
“我们发现,沈汉兴在与这些以他爸爸妈妈、哥哥弟弟的名义开设的关联公司进行业务往来时,综合市场环境、成本因素,销售价格明显偏低。我们当即就要求他要么按照正常价格,要么不允许有销售行为。”王艳涛说。
随后,嘉澳环保开始全线接管东江能源,从采购、生产、销售、财务等环节上整体把关。为此公告提到,4月当月,东江能源实现净利润 109.4万元(未经审计),当月东江能源实现产品销售6948吨,较2016年同期5095吨增长了 36.40%。
关于沈汉兴离职,上交所也不无担忧,要求嘉澳环保结合沈汉兴此前在东江能源任职的情况,评估停止沈汉兴总经理任职对东江能源生产经营稳定性、业务发展及经营业绩可能产生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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