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曝光环境违法十大典型案例:机动车检测站弄虚作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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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日是世界环境日,市环保局首次集中公布新环保法出台后,严查环境违法的十大典型案例。这十大案例涉及大气污染、废水污染、重金属污染、未批先建等多种环境污染问题,在违法行为性质上极具典型性。

据市环保局法规处负责人刘文洁介绍,自2015年实施新环保法以来,武汉仅2015一年所处理的环境违法案件数量,与2014年比猛增一倍,处罚金额增长3倍。其中仅市级环境违法案件处理数量就有130多件,这还不包括各区环保局处理的案件数量。

昨日公布的十大典型案例,则是新环保法实施后所处理的众多环境违法案件中最具有代表性的。不仅涉及的环境问题众多,而且有些环境污染问题较为隐蔽,一般人不易察觉。以“汉阳区何荣电镀厂被查封案”为例,这家电镀作坊无任何行政许可,未建污染防治设施,却在进行电镀设备的组装调试。刘文洁说,像这样的电镀厂作坊在城乡结合部非常常见且隐蔽,一般居民也没有意识到这样的小作坊对环境是会产生严重影响的。

这些典型案例发生后,涉事企业和个人不仅被责令整改,面临罚款,其中情节严重的还移送公安部门行政拘留。

刘文洁表示,新环保法出台后,对环保部门而言,需要更严格的执行法律规定,改变过去“失之于软、失之于宽”的执法情况。企业也需要认识到,环境保护是企业的生命线,不履行或者拖延履行企业环保责任是要承担法律责任的。

十大典型案例

案例1:毅峰印染公司以暗管偷排废水被重罚

采取暗管直接偷排,主观故意明显,污染物超标严重。市环保局责令其立即封堵暗管,处以145.59万元罚款,为武汉环保处罚最大单笔罚款金额(不含按日连续处罚)。

案例2:高新热电公司废气超标排放被按日连续处罚

该厂未及时对污染防治设施进行更新改造,导致废气排放无法达到现行国家标准。此案是新环保法生效后武汉首例适用“按日计罚”案件。

案例3:同好投资公司在机动车环保检验活动中弄虚作假案

通过在线视频监控系统,发现马湖机动车环保检测站检测信息异常,出具虚假检测 告。责令该检测站停业整顿,处3万元罚款,并对其法定负责人处5000元罚款。这是武汉首例对检测单位和单位负责人采取“双罚制”的案件。

案例4:何荣电镀厂被查封案

该厂无任何行政许可,未建污染防治设施,却进行电镀设备组装调试,拟新建一条汽车金属零配件镀铬的电镀生产线。依照新《环境保护法》,对该厂生产设施予以查封。

案例5:武船国际工程贸易公司违反危险废物管理规定案

该公司未经批准,擅自将100公斤左右的危险废物废弃包装物、容器交由无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个体经营户。依照《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责令该公司立即停止违法行为,罚款15万元。

案例6:金潮物流公司违法生产污染环境案

未经环保部门批准、未采取污染防治措施,擅自进行水泥中转作业,粉尘污染严重,被责令改正,但多次拖延改正。对环保违法责任人被行政拘留。

案例7:云龙养猪有限公司超标排放水污染物案

该公司养殖污水直接外排,外排污水中的氨氮、总磷、化学需氧量、生化需氧量等污染物均超标。依照《水污染防治法》,责令其立即停止违法行为,罚款65521元。

案例8:鑫运伦能源公司燃煤锅炉脱硫治污设施不正常运行案

为节省环保成本多赚钱,将治污设施当摆设,长期不正常使用脱硫设施排放大气污染物。市环保局决定责令其立即改正,处以罚款20万元,并拟将责任人移送公安部门行政拘留。

案例9:复江房地产公司拒不执行停建命令被行政拘留案

该项目未依法 批环评文件,擅自开工建设。责令该公司停止项目建设后,发现该项目继续建设。市环境保护局对该公司处以12万元罚款,并移送市公安局治安管理局对项目负责人予以行政拘留。

案例10:宏港石化储运公司拖延安装油气回收综合治理设施案

未在市人民政府规定的期限内,按照国家标准配套安装储油库油气回收综合治理设施。市环保局对该公司作出罚款4万元的处罚决定,并责令立即改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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