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次移动源普查的目的是为摸清各类移动污染源数量、结构和分布状况,掌握移动源污染物排放情况,进一步加强移动源监管和污染防治,为改善环境质量和环境经济综合决策提供基本依据,对打赢蓝天保卫战、柴油货车污染治理攻坚战具有重要意义。
范围全覆盖,方法更科学
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以下简称“一污普”)中,针对移动源仅开展了机动车的普查,而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以下简称“二污普”)对象范围涵盖了各类移动源。根据《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方案》,纳入普查的移动源包括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污染源。其中,非道路移动污染源包括飞机、船舶、铁路内燃机车和工程机械、农业机械等非道路移动机械。普查统计汇总了机动车保有量2.67亿辆,工程机械保有量413.2万台,农业机械柴油总动力7.62亿千瓦,营运船舶数量27.82万艘,国家铁路内燃机车燃油消耗量246.18万吨,民航飞机起降架次1024.89万次。
机动车保有量快速增长,但排放总量不断下降。2007年我国机动车保有量为1.42亿辆,大气污染物排放量分别为氮氧化物549.65万吨、颗粒物59.06万吨、挥发性有机物478.62万吨。根据“二污普”结果,2017年我国机动车保有量为2.67亿辆,大气污染物排放量分别为氮氧化物595.14万吨、颗粒物9.58万吨、挥发性有机物196.28万吨。
对比可以发现,十年间全国机动车保有量增长1.88倍, 但颗粒物下降83.78%,挥发性有机物下降58.99%,氮氧化物略有升高。新车排放标准不断加严和老旧车辆持续淘汰是污染物明显下降的主要原因,而柴油质量问题突出和柴油车排放控制水平不稳定是导致氮氧化物没有明显下降的重要原因。
非道路移动源量大面广,排放量贡献显著。普查结果表明,非道路移动源排放大气污染物排放量为氮氧化物469.74万吨、挥发性有机物42.88万吨、颗粒物25.43万吨、二氧化硫42.08万吨。其中,工程机械排放氮氧化物157.32万吨、颗粒物6.89万吨、挥发性有机物19.22万吨;农业机械排放氮氧化物189.30万吨、颗粒物9.37万吨、挥发性有机物22.45万吨;营运船舶在核算水域排放氮氧化物102.48万吨、二氧化硫42.08万吨、颗粒物8.44万吨;铁路内燃机车排放氮氧化物13.37万吨、颗粒物0.49万吨、挥发性有机物0.72万吨;民航飞机排放氮氧化物7.27万吨、颗粒物0.24万吨、挥发性有机物0.49万吨。
从上述结果可以看出,非道路移动源量大面广,氮氧化物和颗粒物分别占移动源排放总量的44.11%和72.64%,是今后移动源污染防治工作不可忽视的管控对象。
统筹“油、路、车”治理,协同氮氧化物和挥发性有机物控制
近十年来,虽然我国机动车保有量保持快速增长,但通过实施更严格排放标准、加速淘汰黄标车及老旧车辆、升级油品质量、加快调整交通运输结构等措施,使得污染物排放量持续减少。但随着产业转型升级和燃煤污染防治力度加大,工业和燃煤排放占比下降,移动源排放污染日益凸显。
“十三五”期间,国务院印发《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生态环境部等11部门出台《柴油货车污染治理攻坚战行动计划》,初步形成了多部门分工配合、“油、路、车”统筹治理的移动源大气环境管理格局。建议加快推进运输结构调整,不断优化交通运输方式;加大老旧车辆淘汰力度,不断提升在用车清洁化水平;持续开展黑加油站点专项检查,不断强化油品达标保障能力;加强非道路移动机械和船舶环境管理制度建设,不断加大非道路移动源污染减排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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