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止到2022年8月28日,科创板总计申 企业819家。其中,终止187家(含终止注册、不予注册),上市企业457家。上周新增终止企业1家:宁波恒普科技;新增上市企业5家:振华风光(688439)、宣泰医药(688247)、丛麟科技(688370)、帝奥微(688381)、联影医疗(688271)。
上周,5家企业登陆科创板。其中,两家企业曾涉知识产权诉讼,1家IPO期间被诉,1家IPO前主动维权。本期,我们来看看这两家企业的诉讼及问询。
丛麟科技因招股书披露内容,陷技术秘密纠纷
丛麟科技主营业务为危险废物的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置,其在科创板首轮问询后,被诉侵犯他人技术秘密而陷知识产权纠纷。截止到丛麟环保上市前,相关纠纷仍在审理中。
纠纷背景如下:
2020年6月,丛麟科技子公司山东环沃同南京广全签订了多份《购销合同书》及《产品及技术保密协议》,约定山东环沃购买南京广全的“阻盐剂”产品,同时约定对南京广全披露的技术秘密等保密信息承担保密义务。
2021年6月,丛麟科技申 科创板,在招股书(申 稿)中披露“自主开发的疏散剂”。
2021年9月,南京广全以丛麟环保、山东环沃侵害技术秘密为由提起诉讼,认为山东环沃违反保密义务将“阻盐剂”的技术秘密提供给了丛麟环保。请求判令丛麟环保、山东环沃停止侵害南京广全环保技术服务有限公司“阻盐剂”产品技术秘密、删去《招股说明书》中有关“疏散剂”的相关描述、赔偿原告经济损失1000万元并承担本案全部诉讼费用。
在二轮问询答复中,丛麟环保答复认为不存在侵害技术秘密的情形,主要理由为:
“疏散剂”系自主研发取得的技术成果;
南京广全未向山东环沃披露其“阻盐剂”的基本成分、相关应用技术和工艺参数等技术秘密;
第三方检测机构 告结果显示“疏散剂”和“阻盐剂”系两种不同的产品。
点评:原告因在丛麟环保公开的招股书中发现“蛛丝马迹”而发起诉讼。且不论原告是否已掌握充足的证据,案件的发生也提示我们,企业在欲获得上市红利的情况下,基于信息公开,也同时面临相关产品、技术、供应商/客户等信息披露所带来的风险。对于科创板拟上市/上市企业,发生知识产权风险的概率更高,需更加重视相关知识产权风险的防控和预警。
帝奥微曾以专利主动维权,被无效
帝奥微是一家专注于从事高性能模拟芯片的研发、设计和销售的集成电路设计企业。IPO前,其曾以原告身份,诉某企业产品侵犯其实用新型专利权,后涉案专利被该企业请求无效,被全部无效,帝奥微撤诉。
帝奥微在答复中披露:
专利相关产品 告期在主营收入中的占比较低;
被无效的实用新型专利非核心技术的主要专利;
对应发明专利不存在面临无效宣告情形。
部分答复如下图:
点评:虽然企业已成功上市,但企业针对相关问题的答复恐怕容易被发现问题。比如笔者有一点点疑惑:
1.作为一案双申的同日申请,为什么发明是相应核心技术的主要专利,而实用新型不是呢?
2.既然实用新型能被无效掉(创造性理由),发明更稳定的理由可以更充分吗?
3.难到只是因为发明具有更高的稳定性,所以保护力度更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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