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不久,市鱼峰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的我市首例因非法拆解电池,造成环境污染的“1·06”污染环境案。近日,警方披露了这起污染环境案的侦破详情。
收购废旧电瓶 非法冶炼铅锭
2015年的10月,当时,市公安局治安警察支队和环保局执法部门相继接到群众举 ,说有一伙人在市内大批量收购废旧电池。
废旧电池中含有大量铅、镉等重金属以及电解液,如果处理不当,很容易造成环境污染。为了尽快查明真相,公安和环保部门的联合专案组经过两个多月艰苦摸排,逐步掌握了涉案团伙的情况:为首的是一名姓朱的男子,他牵头与市内两家废旧回收店的业主成立了一个名为“添玉”的蓄电池公司。
这个团伙在柳州市的柳南区和柳东新区,分别设立了两个废旧电瓶的非法收购点,将各种废旧电瓶回收以后进行非法拆解,然后送到柳江县的一个非法熔炼点非法炼铅。而按照国家规定,废旧电瓶被列入了危废名录,是国家实行专管专控的,必须由专业的公司回收拆解。
在进一步的侦查中,联合专案组发现,这个非法熔炼点的情况让人触目惊心。
2016年初,我市公安,环保部门联合组成的专案组秘密进入该团伙的非法熔炼点——位于柳江县穿山镇的一个偏僻的矿区,并利用无人机对非法熔炼厂进行侦查。
兵分三路突击 展开联合查处
2016年元旦刚过,市公安局治安警察支队从鱼峰分局借调警力,联合环保执法人员组成了近百人的抓捕查处组,兵分三路展开行动。
行动当天,第一抓捕组在距离非法熔炼点还有两三公里处时,意外发现了放风的暗哨。控制住暗哨后,为避免打草惊蛇,第一抓捕组所有执法人员立即下车跑步前进,从山间小道快速进入非法熔炼点。
此时,非法熔炼点还处于开工状态,废旧电池随处可见,堆积成山。执法人员看到,工人用电钻钻开废旧电池的外壳后,直接将电解液排放到后面的一个小水池中,然后取出铅板放进三个简易炉加热熔炼铅锭,炉中冒出的阵阵青烟,散发出浓烈的刺鼻味道。民警在现场成功控制了近20名工人以及管理人员,经过辩别,其中两人正是主要嫌疑人朱某和莫某。
与此同时,第二、第三抓捕组也分别在柳南区、柳东新区的两个涉案废旧回收点展开行动。
非法熔炼近一年 账目流水近亿元
在柳东新区涉案废旧回收点,民警当场控制了4名涉案人员。民警通过回收点的一名工人了解到,这里每天回收到的废旧电池,都在10吨以上。
在回收废旧电瓶后,为了方便运输,工人每天都将电池内的电解液倒出,之后会有专人将这些具有高腐蚀性的电解液运送到偏僻的地方倾倒,而分离好的电池,则被运送到非法熔炼点。
当天,警方在三个涉案窝点共抓获相关人员38人,其中18人被依法刑事拘留;缴获废旧电池及拆解物170余吨、被还原的铅锭60余吨。环保部门人员从两处电解液的非法处置点上提取水质检测,结果发现,其中的致癌物质镉分别超出了国家标准的6倍和8倍。
经审讯,涉案人员交代,他们非法拆解电池已经持续了约一年,整个流水账目接近一个亿,所以即使他们知道这个行为是违法的,但是为了巨额利润,他们也不惜铤而走险。
为了更好地保护环境,加大对污染环境违法犯罪行为的打击力度,提高刑法的威慑力,2011年5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八)》已经对《刑法》进行了修改,将第三百三十八条原“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罪”修改为“污染环境罪”,降低了入罪门槛。相关的司法解释规定:非法排放含重金属、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等严重危害环境、损害人体健康的污染物超过国家排放标准三倍以上的需要承担刑事责任。
通过打击处理这起案件,警方和环保部门都表示:他们将持续保持对污染环境行为的高压态势,坚决依法打击环境污染犯罪活动,为子孙后代留下美好的家园。如果大家发现有涉及到环境污染的违法犯罪行为,也希望大家积极向环保和公安部门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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