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的各位亲,每月每户15元的垃圾费你交了没?

小区居民纳闷:“这15元是乱收费?”

7月里的一天,家住广州市天河区黄埔大道某小区的居民老郜,替家人到管理处交物管费。在管理处,老郜看到了那张“熟悉”的通知:属地街道环卫站要求每户居民缴纳每月5元的垃圾处理费和10元的垃圾清运费,并委托物管代收。根据落款日期,这份通知早在2012年便已发出。

“管理处的人会提醒我要交这笔钱,我觉得这笔钱是乱收费。”老郜称,小区居民和物管人员,会将包括垃圾处理费和垃圾清运费在内的两项费用简称为“垃圾费”。虽然物管人员看到居民来交物管费时均善意提醒“还有一笔15元的垃圾费要交”,但包括老郜在内不少居民觉得不该交这笔钱,“我都给小区交了物业管理费了,怎么还要交垃圾费呢?”而让老郜感到这笔钱是乱收费的依据是,但凡听到居民不愿交这笔钱,物管人员一般也不为难居民。

环卫站:难向住户直接收钱,有物管小区一般直接找物管收

“每月15元的垃圾费肯定是要交的,这笔费用和环卫工作息息相关。”街道环卫站相关工作人员介绍,5元的垃圾处理费原意是广州户籍居民按户为单位每月向填埋场和焚烧厂等垃圾终处理设施支付处理费,以让垃圾获得焚烧或填埋的费用;10元的清洁卫生费原意是街道派出环卫工给居民楼道进行清洗打扫,并把垃圾从住宅区装车后运到处理场所的费用。如今,广州的环卫工作无论是垃圾处理还是运输垃圾,主要操作方仍是基层环卫工人。故居民处理生活垃圾,仍需要收费。

该工作人员称,《广州市收取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实施细则》的出台,源于广州市政府2002年出台的《关于收取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的通告》。按照两个文件的精神,收费主体均为基层环卫部门,要求环卫站派人入户收取每月每户5元垃圾处理费和10元清洁卫生费。早年实施时,各基层环卫站尚能应付。随着广州特别是新城区地带物管管理的特大型小区越来越多,基层环卫部门逐渐难适应老的收费模式,“我们的人白天还要上街扫地,晚上还要挨家挨户收垃圾费,有的物管小区想进去都难,更别谈入户了。”

“还好两份文件留了一个口子,可以向机团单位或企业收费。”该工作人员称,如今广州不少基层环卫站但凡面对物管管理的小区,一般都不采用过去敲门入户方式收取,而是采用委托物管代收或者直接按两份收费文件精神向物管企业征收。“向物管征收的方式和向居民征收的方式不一样,居民是按户按月收,物管是按每天垃圾排放量收。”据悉,广州基层环卫站向物管征收垃圾费标准是每120升标准垃圾桶垃圾收取7.5元垃圾代运费,6元垃圾处理费,合共13.5元。

“居民还是要交这笔钱,只是通过什么方式交钱,要看居民和物管间如何决定。”该工作人员称,有的物管会将每月排放垃圾的成本算在物管费中,居民在交物管费时分摊物管的垃圾费用支出;有的则是物管向环卫站索取收费发票后,在征收物管费时单列一笔15元每户的垃圾费向居民收取并开发票,物管将收到的费用打进环卫成本中,面对环卫站收垃圾时再按每桶13.5元的企业价支付。

垃圾处理费“不用来处理垃圾”,随水费征收不了了之,环卫站望收费标准方式与时俱进

“我们这里没有那么多物管小区,还是只能老办法上门收费。”广州市越秀区某街道环卫站工作人员表示,街道辖区基本是老旧无物管住宅区。每逢收费时,环卫站会到小区内提前两天张贴收费公告,一般公告过后两天全体环卫站工作人员夜间上门收钱。由于两份政府文件均未对居民欠费有惩处办法,且有的居民亦借口不知道这项收费,环卫站拿欠费居民没办法,“好的时候能收七到八成,差的时候五到六成。”

由于欠费严重,在《关于收取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的通告》实施6年后,广州市在2008年补充出台了第一版《广州市收取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实施细则》,里面便包括了后来为人诟病的“垃圾处理费不用来处理垃圾”条款:“垃圾处理费上缴各区财政后按季度结算,各区财政局每季度10日前将上季度生活垃圾处理费全额返还用于补充街道保洁经费不足,专款专用。”

按照此前广州市城管部门的规划,广州垃圾处理费收取将由传统收费模式变更为如今深圳、中山、佛山禅城等地推行的随水费征收制度。制度的改变不仅可以保证收费率提高,环卫经费也更有保证。但按最新版的《广州市收取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实施细则》,垃圾处理费收取方式仍是传统的挨家挨户敲门收或向物管直接收的老模式。“收费模式没有改变,还是要我们一边搞清洁一边收钱。”该工作人员称,希望广州能改变这种收费模式,市民能明白消费环卫经费也能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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