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榜 样 力 量?
一个先进就是一个榜样,一个典型就是一面旗帜。烟台开发公安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示范引领作用,以身边先进激励全体干警忠诚履职、为民服务、担当作为,营造学习先进、崇尚先进、争当先进的良好风尚,展现公安队伍的时代正气和昂扬风采。
勇于担当 敢于亮剑
王振丰,中共党员,2004年参加公安工作,现任开发区公安分局福莱派出所副所长,荣获省厅二等功1次、市局三等功3次、分局三等功3次,烟台开发区十大杰出青年等荣誉。
王振丰同志先后从事过巡警、派出所、刑警等岗位,虽岗位不同,但一直从事着侦查破案工作。在刑警大队的时候,该同志曾破获毒品大案7起,缴获毒品100余公斤。在青岛峰会安保期间,破获特大非法买卖爆炸物品案,在矿井内当场查获炸药1吨,雷管1.5万枚。
2021年3月份,该同志到福莱派出所担任副所长,分管案件、信访、接处警等各项工作。利用刑侦经验,成功将藏匿在云南瑞丽中缅边境线诈骗嫌疑人高某抓获归案;抓获利用 络开设赌场嫌疑人8名;参与办理特大走私案件,抓获嫌疑人16人。疫情防控形势严峻时期,王振丰同志坚守防疫第一线,吃住在单位,24小时昼夜运转。围绕“时间、空间、轨迹”等要素,争分夺秒排查密接、次密接人员。累了,就在椅背上靠一下,困了,就直接躺地上打个盹,与病毒赛跑,抢得先机、占得主动。彻底斩断疫情传播链条,防止扩散风险,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
“派出所跟老百姓的接触多,杂事小事相对更多,但不管大事小事,只要是老百姓的事都是大事。要始终以服务人民为工作宗旨,认真对待每一个警情、案件,尽最大的努力达到群众满意。”王振丰同志说到。
王振丰同志用热血和行动践行“人民公安为人民”宗旨,尽最大努力维护辖区稳定,以更加饱满的热情服务人民。始终不忘从警时的初心,牢记使命,勇于担当,敢于亮剑。
有案必破 唯旗誓夺
刘夏,中共党员,三级警督,2003年7月到烟台开发区公安分局工作至今,现任烟台市公安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交通警察大队科员。荣获工委管委三等功1次、工委管委嘉奖5次,被开发区交警大队评为先进个人,被开发区分局评为执法办案标兵。
刘夏同志自参加工作以来,认真学习业务知识,不断提高业务技能,迅速成长为交通管理执法办案标兵,始终高标准要求自己,经过多年磨炼,练就了过硬的基本素质。在交通事故处理工作过程中,严格做到取证全面、程序规范、不厌其烦向当事人讲解法律要点,最终做到责任认定准确。该同志还不断深入学习有关事故处理方面的法律法规,虚心向事故老干警请教现场勘查、绘图照相、痕迹检验及逃逸侦破等方面的技巧和手段,做到终身学习。刘夏同志带领办案队共受理行政案件970余起,办理行政拘留710余人次,受理危险驾驶类刑事案件609起,刑事拘留305人次,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案卷450余本,吊销机动车驾驶证750余枚。
刘夏同志在工作上严格公正执法,对在事故处理过程中暴露出来的上诉、上访苗头,积极靠上去做工作,充分化解人民内部的矛盾,做到让群众满意,保证社会稳定、人心稳定,将信访隐患消除在苗头中。肇事逃逸一直是影响社会不安定的重要因素,也是事故处理化解群众不满意的一道难题。刘夏同志一直坚持有案必破,唯旗誓夺,坚决打击肇事逃逸案件,获得群众的满意和理解。
刘夏同志始终坚持忠于党、忠于国家、忠于人民、忠于法律,把党的政治理论学习放在首要位置,有着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进取心,保持了人民警察的优秀本色。
想群众所想 急群众所急
孙磊,中共党员,1999年12月参军入伍,2012年11月参加公安工作,现任烟台市公安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金桥派出所社区民警。
孙磊同志从警以来,用敬业彰显忠诚,在危急关头冲锋在前;用行动诠释使命与担当,在困难面前无所畏惧;用奉献践行初心和宗旨,维护社会安定,保障人民安宁。始终把群众的利益放在第一位,走家串户,看望孤寡老人,帮助困难群众。想群众所想,急群众所急,用爱心帮助贫弱,用热心化解纠纷。
社区警务工作要具有良好的素质与精神面貌,体现公正、文明、理性的警察形象,展现高度负责的敬业精神。孙磊同志在工作中积极探索社区警务新模式,组建志愿者宣传队伍,向群众宣传电信诈骗等防范知识,累计注册“国家反诈APP”上万余人次,开展宣传活动130余次,受教育群众达数万人。他用脚丈量着社区的每一寸土地,面对群众关注的消防隐患、违规养犬、噪音扰民等突出问题,他总是能合理解决。他以实际行动践行了“纠纷不出社区、就地化解矛盾”。
孙磊同志对待公安工作始终保持着饱满的热情,通过不断努力学习和多年工作锤炼,取得优异成绩,赢得了领导、同事和社区群众的称赞,为保障一方平安贡献自己的力量。
审校 高涵
ID:jrtt
声明:本站部分文章内容及图片转载于互联 、内容不代表本站观点,如有内容涉及侵权,请您立即联系本站处理,非常感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