鲸类搁浅:水体噪声难辞其咎

被救护的瓜头鲸 杨依宁 摄

研究人员为被救护的瓜头鲸测试听力 杨依宁 摄

近日,中国科学院水生生物研究所(以下简称中科院水生所)鲸豚研究团队在国际著名学术期刊《科学》上发表观点性论述,呼吁关注水体噪声对淡水鲸豚的不利影响。

去年6月~10月,我国福建和浙江沿海接连发生了7次群体性鲸类搁浅事件,共涉及4种鲸豚(瓜头鲸、糙齿海豚、瓶鼻海豚和布氏鲸)47头个体。为了找到群体性鲸类搁浅事件的诱因,中科院水生所研究人员借助当地海洋馆的救护设施,测试了一头搁浅瓜头鲸的听觉能力。测试发现,这头瓜头鲸存在严重的听力损伤,而当鲸类的回声定位系统(包括发声和听觉)发生紊乱或受到损伤时,它们往往不能顺利导航,最终可能导致搁浅。

研究人员进一步推测,相关水域的水体噪声污染(导致鲸类发生听力损伤)是引发浙江沿海群发性鲸类搁浅事件的重要原因之一。

鲸类搁浅或因听力受损

全球范围内,集群性的鲸类搁浅很难归因。围绕这一未解之谜,科学家曾陆续提出了很多概念与假设。其中一种假设认为,搁浅事件的出现往往涉及鲸类回声定位系统失灵。

事实上,鲸豚对回声定位的依赖,与人类对视觉的依赖一样,是维持正常生存的重要感觉功能。鲸豚靠回声定位实现导航、觅食、逃避天敌以及个体间交流沟通。不断加重的水体噪声污染,就像是堵住了鲸豚的“耳朵”,甚至使部分鲸豚的听力受到了严重损害,从而降低其运用回声定位探测环境和觅食的效率,或阻碍彼此的沟通。

有关研究认为,鲸类搁浅后体温骤降或散热不畅,是加速其死亡的主要原因之一。另外,鲸类搁浅在沙滩上时,庞大的躯体长时间得不到海水的浮力顶托,造成身体脏器受到压迫,也加速了鲸类的死亡。

人类活动引发水体噪声污染

人类进入工业化社会后,水体噪声的增长主要与商业航运有关。随着人类对海洋加大开发利用,不断增加的人为水体噪声正威胁着许多海洋哺乳动物(主要是鲸豚)及鱼类的健康。

一方面,人类在近海岸开展各种建设施工活动,影响了附近海域海洋动物的生存环境,包括水下声环境;另一方面,爆破是港口和航道工程建设的重要手段,且爆破点多在近海岸或水下,对附近水产养殖业和水下生态环境的影响最大。除此之外,航运船只、海上钻井、打桩作业、海上风电场和海底勘测等,都会产生人为噪声。

大部分海洋动物长期在水下生活,移动性强,活动范围广。受水下观察条件所限,目前国内外还没有将海洋声学与海洋动物的发声及行为学相结合的完整体系,关于水体噪声对海洋动物影响的相关观测也少有深入的研究。虽然相关研究一直在进行,但关于海洋环境噪声和可识别声源对海洋哺乳动物造成的短期和长期影响,人们还所知甚少。

亟待开展噪声污染本底调查

王克雄介绍,我国长江中下游和沿海分布着多种珍稀鲸豚物种,但相关的水体噪声污染尚未得到足够的重视,应尽快加强相关水域水体噪声污染的本底调查。

例如,在长江中下游,专门针对航道工程施工和航运进行长期监测,了解航道工程施工和航运的噪声及其对我国一级保护动物长江江豚的影响;在泛珠江口水域,专门针对大湾区航道工程施工和航运进行长期监测,了解施工和航运噪声状况及其对我国一级保护动物中华白海豚和二级保护动物印太江豚的影响。这些水域的涉水活动和工程施工,只要在监测点附近,包括航运、渔业、桥梁建设、港口码头建设、采砂、勘测、风电等,其水下噪声均应被长期记录和持续监测。

近年来,中科院水生所与鲸豚保护公益机构白鱀豚保护基金会,以及长江淡水鲸豚自然保护区和近海海洋鲸豚自然保护区长期合作,已经在长江中下游的湖北、江西、安徽、江苏等江段的豚类自然保护区,以及广西北海、广东湛江、广东江门、珠江口、浙江舟山等海洋哺乳动物自然保护区设置了水下声学监测点,通过长期运行以了解这些水域监测点鲸豚动物的发声活动,以及水体噪声状况,据此评价人类活动所致水体噪声及其对鲸豚动物的影响,为鲸豚自然保护区环境监测和物种保护提供科学支持。

近期,中科院水生所和白鱀豚保护基金会拟在长江江豚保护区、近海中华白海豚保护区开展更大范围的水下声学监测,尤其是开展鲸豚实时自动声学监测和预警,并建立相应的技术操作规范。监测将进一步分析鲸豚的种群数量、分布和活动规律,掌握人类活动产生噪声的强度及变化,以及噪声对鲸豚的影响和鲸豚对噪声的适应策略等,为保护区科学监测和管理提供技术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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