节能环保产品实施目录管理 同行观点

应加强、加大节能环保产品的推广

节能环保清单非常有必要,作为一名政府采购人,应加强、加大节能环保产品的推广。

节能环保清单是非常有必要存在的。我们现在所处的环境非常不理想,每天呼吸的空气、饮用的水、耕种的土地、食用的粮食等和我们密切相关的东西让我们颇为不放心。PM2.5、农药、化肥等导致我国环境污染已经到了一定的程度,面临着巨大的节能环保压力。

作为一名公民、一名政府采购人,应该有节能环保的意识与责任。我们首先要十分重视环境治理,要将节能环保拿上工作议程,通过工作落实政府采购政策功能。通过个人的努力,把我们的环境搞好。

政府采购很重要的一个功能是节约资金,而这一功能往往被放在第一位,提到政府采购首先想到的就是为政府节约资金。政府采购的另一个重要功能就是政策功能。那么推动政策落地生根靠谁呢?这项工作靠的是监管部门和集采机构。监管部门是政策的制定者,集采机构是政府采购的执行者,决定着采什么东西、不采什么东西。在落实政策方面,节能环保政策的落实一定会收到很好的效果。

对于落实节能环保政策,节能环保清单是非常必要的手段。我认为,我们非常有必要加强这方面的工作。无论是从政府高层设计层面、管理层面还是政策制定层面都应该加强、加大节能环保产品的推广。

赶不上产品更新速度,需要进一步改进

节能环保清单赶不上产品更新速度,需要相关部门进一步改进。

我举双手赞成政府采购节能环保产品清单的使用,因为环境问题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必须解决的问题,“美丽中国”的建设需要相关部门做出表率。

那么,为什么有人提出取消节能环保产品清单呢?我想,除了它本身是一个行政许可,增加了企业的负担外,还有一个重要原因是,在政府采购的实际操作过程中,节能环保产品清单内容很多、产品型号很多,随着社会生产效率的提高和产品更新换代加快,节能环保产品清单虽然每半年更新一次,但是仍然相对滞后于企业推出新品的节奏,更节能、更环保的产品无法列入当期节能环保清单中。

这个问题需要相关部门做出一些改进,提高节能环保产品清单更新的频率,降低企业申 成本,通过这些努力,让节能环保产品清单更好地为采购人、为“美丽中国”建设服好务。(吴浩)

与制度设计的初衷和预期存在偏差

我国政府采购自2004年开始优先采购节能产品,2006年开始环保产品优先采购,到2007年部分节能产品实施强制性采购–整体来看,政府采购在推进公共机构节能环保采购方面起到了一定的作用,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和集中采购机构基本上都将节能环保政策落实到了具体的政府采购工作中。

但在广大公共机构层面,对于节能环保政府采购政策,无论是在思想认识还是实际执行上,均与制度设计的初衷和预期存在偏差。

具体表现是,公共机构在提出采购需求时,基本不会主动考虑政府采购的节能环保政策,往往在集中采购机构提醒后才会考虑节能环保采购的问题;而社会采购代理机构,由于量多面广,从业人员专业水平和执业素养参差不齐,且受制于委托关系和代理市场的竞争压力,在节能环保政策的落实方面不尽如人意。(宋卿)

节能环保清单内产品的节能环保效应究竟如何

政府采购节能环保清单制度在实施过程中确实存在了一些偏差。以计算机产品为例,列入节能环保清单的产品,存在的一个最大问题就是价格不透明。

在采购节能环保清单内某型号计算机产品时,该产品在供应商的官 上是查不到价格的,在实体店也没有相应产品的样机可供参考。而价格不透明所导致的结果就是,政府采购节能环保清单内产品的价格普遍要高于普通消费市场上的同类产品。至于清单内各类节能环保产品的价格具体高于市场同类产品多少,据个人了解,目前还没有这方面的相关统计资料可供参考。

本人曾与几个知名计算机品牌的供应商交流,询问为什么不能在其官 和实体店都公开节能环保清单内产品的价格。对方称这类产品比较小众化,专门面向政府部门提供,在普通消费市场上几乎不投放,所以官 和实体店也都是不上架的。可见,政府采购节能环保清单制度依然未逃出“政府定制”的尴尬境地。

另一个问题,就是业内一直比较关注的节能环保清单内产品的节能环保效应究竟如何。对于这个问题,因为目前没有权威的第三方检测机构进行检测评定,也没有第三方的相关资料可供参考。就个人了解,节能环保清单内产品与普通消费市场上的产品,在配置、型号等方面有区别,但不能算是质的差别,其使用中的节能环保成效有待进一步考量。

此外,个人认为节能环保清单设定的品目过于笼统和宽泛,有待于进一步细化和归类,而这也是造成价格不可比的一个原因。还是以计算机产品为例,同样是计算机,使用的机关、部门不同,所要求的产品配置、功能侧重也就不一样。如测绘部门,其对计算机产品的要求就与普通办公有所区别,如要求内存容量足够大,否则专业软件无法安装与运行。再如投影仪,不能在清单中简单地写“投影仪”,要进一步细化分类,明确是LCD还是DLP,便于建立清晰的价格参照机制,也便于采购人更好地进行选择。(李喜洲)

政府采购对节能环保产业的拉动作用

2007年我国开始实施政府采购节能环保清单制度,该项制度在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促进节能环保产业发展方面起到了非常重要的推动作用。据财政部有关数据显示,2011-2014年,节能环保产品采购额占当年全部采购金额的比重分别为14.6%、15.9%、20.2%和22.3%。可见,这一比例是呈逐年上升趋势的。

这一比例的不断上升,既表明政府采购本身对节能环保产业的直接拉动作用,又说明政府采购作为一项示范效应很强的政府行为,其对社会市场节能环保消费的带动作用也必将越来越大。(姜爱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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