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长江上游重要生态屏障和水源涵养地,长江宜宾段污染防治重要性不言而喻,宜宾海事作为船舶污染防治的监管部门重任在肩。今年以来,宜宾海事局全力开展长江经济带船舶和港口污染突出问题整治,强力执法堵住污染物入江路径,耐心引导疏通污染物上岸渠道,船舶防污染攻坚取得阶段性成效,为长江“绿”水添上一抹海事“蓝”底色。
严执法 “堵”违排 让船员不敢污
作为长江船舶防污染执法部门,宜宾海事局充分运用执法手段,重拳出击,保持治污执法高压态势,严厉打击涉污违法行为,形成了船员不敢污的强大威慑力。
高频高质开展船舶防污染专项检查。数字最能说明问题:近30天宜宾海事局辖区到港船舶461艘次,开展防污染专项检查150艘次,检查率达32.5%。也就是说,到港船舶有接近1/3的可能性被实施防污染检查,这种检查力度,不仅有助于发现涉污违法行为,还有效解决了部分船员存有的“检查不到”的侥幸心理。在提升检查频次的同时,注重提高检查质量,开展船舶防污染专项培训,运用“船舶防污染检查清单”,配备燃油快检仪等高科技装备,提高执法人员履职能力,让防污染检查更“专”一点、更“深”一层。
实施涉污违法行为举 奖励。在加强船舶防污染检查的同时,宜宾海事局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积极落实《长江海事局关于印发船舶污染违法行为举 奖励实施办法》,制定并发布《宜宾海事局关于长江宜宾段实施船舶污染违法行为举 奖励的通告》,并通过张贴宣传海 ,向到港船舶发送宣传短信等方式,广而告之。不仅有利于发现涉污违法线索,同时也是对船舶的一个明确警示:涉污违法,不仅海事可以管,所有人都可以管,进一步强化“不敢污”的威慑力。
严处涉污违法行为。只有让违法船舶“肉痛”,才能实现船主、船员认识上的蜕变。宜宾海事局对涉污违法行为发现一起,处理一起,处理涉污违法行为绝不手软。以6月为例,宜宾海事局完成行政处罚7件,罚款59000元。平均每起涉污处罚金额超过8000元,单件处罚金额最高达30000元。同时摒弃以罚代管,罚了不管,持续跟踪违法行为完成整改,加强对违法船舶、船员的教育,让涉污违法没有“下一次”。
强引导 “疏”渠道 让船员不想污
堵住污染物非法排放只是第一步,必须坚持堵疏结合,实现船舶污染物应收尽收,让船舶污染物有处可交,才能从根本上解决船舶污染问题。宜宾海事局从推进污染物接收硬件建设、压实企业接收责任,监控污染物接收、转运、处置入手,有效疏通了船舶污染物上岸渠道。7月截止22日,宜宾海事局辖区进港船舶422艘次,交付污染物184艘次,比例44%,近一周交付比例57%,船舶交付污染物比例稳步提升。
实现港口码头船舶污染接收设施“全覆盖”。宜宾海事局积极配合宜宾市交通运输局推进港口污染物接收设施建设,数次走访码头单位,从建设方案制定、建设进度跟踪、项目竣工验收等多环节深度参与,确保了长江干线宜宾段全部3个码头按期完成船舶垃圾、生活污水、油污水接收设施建设。从无到有,彻底结束了长江宜宾段港口码头无法接收船舶污染物的历史,实现了船舶污染物有处可交。
实现码头企业履行船舶污染物接收责任“五到位”。有了接收设施,还要确保码头单位、靠港船舶充分用起来。宜宾海事局督促港口企业主动向社会公众和船方作出船舶污染物接收的承诺;设置公告牌向社会公众和船方主动公告服务承诺、接收联单申请指南等内容;与污染物转运、处置单位签订协议;明确污染物接收流程、建立运行管理制度;做好船舶污染物的接收记录;五箭齐发,进一步压实企业接收责任,实现码头污染物接收规范运行。
实现船舶污染物接收、转运、处置“全监控”。宜宾海事局大力推广长江干线船舶水污染物联合监管和信息平台,船舶、码头告别纸质联单,全部使用电子联单交付污染物,依托信息平台实施科技监管,加强对码头船舶污染物交付,码头污染物接收、转运、处置的日常监控,对船舶长时间未交付污染物、码头污染物接收率明显低于合理值的,发送提示短信,实施跟踪检查,走访约谈,进一步保障污染物上岸渠道的畅通。
立制度 “筑”堤坝 让船员不能污
宜宾海事局以点带面,抓住航运企业这个关键,压实港航企业主体责任,督促企业完善防污染管理制度,织就丝丝严密的制度“ ”,形成环环相扣的责任“链”。
织就丝丝严密的制度“ ”。宜宾海事局以《水污染防治法》《防治船舶污染内河水域环境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为根本,积极宣传落实《长江海事局关于严控长江干线船舶污染物排放的通告》、《长江海事局关于实施船舶封舱管理的通告》,联合宜宾市交通运输、住建、生态环保等部门发布《宜宾市船舶污染物接收、转运、处置联合监管制度》《宜宾市推进长江经济带船舶和港口污染突出问题集中整治公告》,建立联合监管工作机制,层层细化明确船舶污染防治要求,船舶防污染制度机制不断完善。
形成环环相扣的责任“链”。宜宾海事局着力推动形成监管部门-企业-船舶-船员的防污染责任“链”,积极走访航运公司,督促指导辖区10家航运建立内部管理与考核机制,从企业层面建立防污染管理制度和涉污违法船舶、船员的责任追究制度,航运企业与船长等主要船员签订责任状78份,将防污染责任进一步落实到了每艘船舶、每名船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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