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大转变政府职能和“放管服”改革力度,以更快更好方便企业和群众办事,冀南新区已完成部分重点区域环境质量评估,为了使评估成果惠及企业,2022年8月31日,邯郸冀南新区管委会以红头文件印发了《关于区域环境质量评估 告的应用指南(试行)》,开创了全市区域环境质量评估成果应用的先河,为新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奠定了坚实基础。
一、应用范围
(一)邯郸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马头经济开发区)规划面积20平方公里,四至范围:东至滏阳河,南至邯郸市绕城高速,西至南水北调总干渠,北至牤牛河;
(二)林坛工业园规划面积15平方公里,四至范围:东至南水北调、西至新区界、北至邯峰铁路、南侧沿为民路-磁西路-规划天通南路一线。
二、应用方法
以“三线一单”为管控条件,根据园区实际确定建设项目环评简化原则,对适用范围内的建设项目,满足简化原则的新建、改扩建的项目,其环评内容、类型以及审批流程可以简化。
(一)环评 告内容的简化
在落实园区规划环评审查意见并符合区域经济发展规划、土地利用规划、城乡规划、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等要求的建设项目,环评 告可以开展以下内容的改革:
1.直接引用区域评估成果
部分结论直接引用。项目环评 告中涉及园区的部分直接引用区域评估中内容。具体包括:国家和地方有关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标准、政策、规范、相关规划,园区环境基础设施依托可行性等。
编制依据直接引用。项目环评 告编制涉及的国家和地方有关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标准、政策、规范、政府管理文件、技术导则、技术指南、排放标准直接引用区域评估 告相关内容。
现状评价直接引用。项目环评 告中现状调查与评价相关内容直接引用区域评估 告,具体包括:自然环境现状调查与评价(包括地形地貌、气候与气象、地质、水文、大气、地表水、地下水、声、生态、土壤、海洋、放射性及辐射等调查内容);环境质量现状调查与评价等等。
2.充分利用其他评估成果
项目环评 告中现状调查及环境影响预测涉及的,与地形地貌、气候与气象、地质、水文、大气、地表水、地下水、声、生态、土壤等相关内容,要充分利用园区同步开展的地质灾害、水土保持、洪水影响、地震安全性、气候安全性区域评估成果,数据和成果可以直接引用。
3.参考园区各项经验成果
项目在环评 告编制阶段,可以充分参考园区现有同类企业污染治理技术、污染防治措施、环境风险防控经验,作为论证本项目拟采取措施的技术可行性、经济合理性、长期稳定运行和达标排放的可靠性、满足环境质量改善和排污许可要求的可行性、生态保护和恢复效果的可达性的依据。
(二)项目环评 批流程优化
1.加快评估流程
结合实际情况, 告表项目可不再进行技术评估, 告书项目评估机构可以即到即受理。对需要进行现场踏勘的,可以运用视频、互联 等信息化手段开展工作,专家咨询可以通过函审方式进行,努力缩短评估时限。
2.压缩审批时限
评估区域内建设项目纳入环评审批“绿色通道”,最大限度提高审批效率, 告书项目10个工作日、 告表类项目5个工作日内审批部门完成环评审批。
3.执行环评豁免。
对生态环境部《关于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生态环保工作的指导意见》(环综合〔2020〕13 号)“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正面清单”中明确的10大类30小类环评豁免范围的建设项目,全部实行环评豁免,无须办理环评手续。
4.实行告知承诺。
对生态环境部《关于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生态环保工作的指导意见》(环综合〔2020〕13号)“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正面清单”中明确的17大类44小类行业项目,实施环评告知承诺制审批。依据生态环境部《关于做好环评审批正面清单落实工作的函》(环评函〔2020〕19号)的要求,审批部门在收到告知承诺书及 告书(表)等要件并按要求进行公示后,可不经评估、审查,直接做出审批决定。
三、应用程序
(一)公开发布。冀南新区行政审批局将区域环境质量评估 告在新区管委会 站进行公开发布,新区范围内企业可直接在 站下载。
(二)现场提供。建设项目在立项过程中,新区行政审批局对可能涉及到环评的项目,主动向项目单位提供本应用指南和冀南新区区域环境质量评估 告(电子版),并向项目单位介绍基本评估 告的使用方法以及将会带来的便利,节约项目单位的时间和资金,提高企业对新区营商环境的满意度。
四、其他
新区行政审批局要及时汇总环境质量评估 告的使用信息,跟踪掌握项目单位的使用体验,听取项目单位的意见和建议,进一步完善应用程序。同时,要积极总结应用过程中的先进经验和典型事例,大张旗鼓地进行宣传,提高项目单位使用环境质量评估 告的主动性和积极性,最大化发挥其使用价值。
素材:新区行政审批局
初审:姚 尧 韩海军
终审:钱 磊
邮箱:jnxqrmt@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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