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月1日起,苏州市区的古城区(护城河以内区域)将设置为绿色配送示范区,非新能源配送货车将禁止通行。今天(11月19日)下午,苏州市绿色货运配送领导小组办公室就此召开新闻通气会,邀请更多物流配送企业和商贸流通企业加盟绿色环保、高效智能的“苏式配送”大军,共建城市美好环境。
开展城市绿色货运配送示范工程建设,既是防治大气污染、打赢蓝天保卫战的重要举措,也是促进物流降本增效、破解城市配送通行难、停靠难、装卸难的“三难”问题的有效途径。2018年6月,苏州作为长三角地区唯一城市入选全国首批绿色货运配送示范工程创建城市,申 成功后迅速启动创建工作,出台了《苏州市创建绿色货运配送示范城市工作方案》,加快打造“集约、高效、绿色、智能”的“苏式配送”管理与服务体系。
苏州市交通运输局副局长郑丙华介绍,目前,苏州已基本建成由物流配送枢纽、城市配送中心、末端配送 点组成的三级“圈层式”城市货运配送 络体系。苏州市区新能源配送车保有量从创建伊始的不足500辆,增长到如今的1207辆,增长了1.4倍;城市货运配送平均吨公里运输成本下降12%,日均单车行驶里程增加了13%,百吨公里燃料消耗量节约7%,降本增效和节能减排成效日益显现。
会议介绍,2020年1月1日起,苏州古城区(护城河以内区域)设置为绿色配送示范区,禁止非新能源物流配送车辆通行(抢修急救、社会保障类燃油货车除外),并设置54处临时新能源配送车辆停靠装卸点(区),在确保安全畅通的前提下,在古城区外宽度4米及以上的非机动车车道上,允许新能源配送车辆非高峰时段临时停靠装卸作业。
苏州市机动车排污防控中心检验科科长郑兴春说,目前我市机动车保有量已突破400万辆,位居全国第四,机动车污染已成为空气污染的重要原因。特别是柴油货车,虽然仅占机动车保有量的5%左右,但在机动车四项污染物排放总量中,排放了60%以上的氮氧化物和70%以上的颗粒物污染,一氧化碳和碳氢化合物的排放量也达到30%以上。同时路检路查及遥感监测结果显示,柴油货车超标率约三成,并且超标情况比较严重,部分甚至会达到10倍以上。因此,通过建立古城区绿色配送示范区,可以减少普通燃油车辆的使用,从源头上有效减少机动车污染排放。
下一阶段,苏州将全面启动绿色货运配送示范企业申 工作,大力推广应用新能源配送车辆,统一车身标识,鼓励引导物流园区、货物集散地布设新能源货车充电设施,年底前城市货运配送公共信息服务平台将投入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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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绿色货运配送的几个问答
1、问:绿色货运配送企业车辆的通行和停靠政策是怎样的?
答:根据《苏州市创建绿色货运配送示范城市工作方案》,通行方面,绿色货运配送企业车辆在绿色货运配送示范区内道路非高峰时段通行,在绿色货运配送示范区外道路(不含城市快速路)全天通行;停靠方面,交警部门会同交通运输部门在绿色货运配送示范区内设置54处专用停靠点供绿色货运配送企业车辆使用,在绿色货运配送示范区外非严管道路宽度4米及以上的非机动车道内,允许临时停靠装卸。
2、问:非绿色货运车辆如何通行?
答:燃油货运机动车自2020年1月1日起禁止驶入绿色货运配送示范区,专业配送单位和个人因特殊原因必须使用燃油货运机动车的,经联合审批后可以持通行证进入示范区。绿色货运配送示范区外道路的通行规则按照原货运机动车通行管理办法执行。
3、问:如何申请绿色货运配送示范企业?
答:示范企业首先应是在苏州市区范围内(包括吴江区)依法向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办理有关登记手续的企业,其次,应该符合下述情形之一:
(1)2018年7月1日后首次注册登记,且为本企业投资购买的新能源配送车辆100辆及以上;
(2)2018年7月1日后首次注册登记,且为本企业投资购买的新能源冷藏配送车辆5辆及以上;
(3)从事道路普通货物运输经营满1年, 2018年7月1日后首次注册登记,且为本企业投资购买的新能源配送车辆10辆及以上。
同时还应当满足条件如下:
(1)从事城市配送的车辆应满足国家、省、市关于城市配送车辆技术、安全和环保方面的相关要求。
(2)具备对所属配送车辆信息化动态监控能力,并按要求与苏州市城市配送公共信息服务平台信息对接。
(3)近1年内无较重及以上失信行为。
(4)近1年内无负同等责任(不含)以上的重、特大交通事故。
(5)有必要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4、问:新能源货车能享受多少运营奖补资金?如何申请?
答:首先奖补对象为苏州市城市绿色货运配送示范企业,其次,示范企业奖补的车辆要满足三个条件:
(1)2018年7月1日后首次注册,已在苏州市登记入籍的新能源配送货车;
(2)纳入工业和信息化部《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工程推荐车型目录》;
(3)运营信息按要求接入苏州城市货运配送公共信息服务平台,且在苏州市区(含吴江区)内核算年行驶里程达到一万公里。
对于满足上面条件的新能源货车,分四种车型对应不同的补贴标准,分别为:
(1)轻型封闭货车(微面型,核定载质量1.2吨以下),0.4元/公里。
(2)轻型封闭货车(中面型,核定载质量1.2吨至2吨),0.6元/公里。
(3)轻型厢式货车(轻卡型),1元/公里。
(4)冷藏车四种新能源配送车车型,1.4元/公里。
奖补计算过程中,以每100公里为一个计算单位。4种车型每年每车最高奖补额分别为0.8万元、1.2万元、2万元、2.8万元。奖补周期为3年,共分3个周期进行核算。每个核算周期为1年,首个核算周期自2020年1月1日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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