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习近平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41次集体学习时的讲话
中共中央政治局5月26日下午就推动形成绿色发展方式和生活方式进行第四十一次集体学习。习近平在主持学习时发表了讲话。他强调,人类发展活动必须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否则就会遭到大自然的 复。
习近平指出,推动形成绿色发展方式和生活方式,是发展观的一场深刻革命。这就要坚持和贯彻新发展理念,正确处理经济发展和生态环境保护的关系,像保护眼睛一样保护生态环境,像对待生命一样对待生态环境。习近平就推动形成绿色发展方式和生活方式提出6项重点任务。一要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二要加大环境污染综合治理。三要加快推进生态保护修复。四要全面促进资源节约集约利用。五要倡导推广绿色消费。六要完善生态文明制度体系。习近平强调,生态环境保护能否落到实处,关键在领导干部。
二、十八以来中央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决策部署
(一)中共中央国务院于2015年4月25日,印发了《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意见共9个部分35条,包括总体要求;强化主体功能定位,优化国土空间开发格局;推动技术创新和结构调整,提高发展质量和效益;全面促进资源节约循环高效使用,推动利用方式根本转变;加大自然生态系统和环境保护力度,切实改善生态环境质量;健全生态文明制度体系;加强生态文明建设统计监测和执法监督;加快形成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良好社会风尚;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这个文件在六届区委54次常委扩大会议上作了传达学习。
(二)中共中央国务院于2015年9月21日,印发了《关于印发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的通知》。方案共10个部分,56条,包括生态文明体制改革的总体要求;健全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建立国土空间开发保护制度;建立空间规划体系;完善资源总量管理和全面节约制度;健全资源有偿使用和生态补偿制度;建立健全环境治理体系;健全环境治理和生态保护市场体系;完善生态文明绩效评价考核和责任追究制度;生态文明体制改革的实施保障。这个文件,我们去年邀请西南督查中心张迅主任作了专题辅导 告。
(三)国务院于2013年印发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13]37号), 2015年印发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15]17号),2016年印发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16]31号)。通常被大家成为“三个十条”,我区均已经进行了传达学习,并结合区情制定了贯彻意见,并印发实施。
(四)中办国办于2016年12月份,印发了《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的意见》。区委区政府也制定了贯彻意见,全区设5个区级河长、40个街道河长、174个社区河长。
(五) 2015年8月17日,中国政府 公布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办法(试行)》,自2015年8月9日起施行。《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办法(试行)》是为了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健全生态文明制度体系,强化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职责而制定的法规,我区邀请市环保局原副局长陶宏志给大家作了讲解,已经制定了具体的落实意见。
(六)中办国办于2016年9月印发省以下环保机构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制度改革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的通知。根据《意见》规定,此次垂改主要有以下几方面的重大改革:一是市、县环保部门职能上收。市、县两级环保部门的环境监察职能将由省级环保部门统一行使,通过向市或跨市县区域派驻等形式实施环境监察。现有的市级环境监测机构将调整为省级环保部门驻市环境监测机构,由省级环保部门直接管理,人员和工作经费均由省级承担。二是取消属地管理。市级环保局将改变之前的属地管理,实行以省级环保厅(局)为主的双重管理,虽然仍为市级政府工作部门,但主要领导均由省级环保厅(局)提名、审批和任免。而县级环保局将直接调整为市级环保局的派出分局,由市级环保局直接管理,其人财物及领导班子成员均由市级环保局直管。三是强化地方政府的环境保护责任。《意见》指出,试点省份要进一步强化地方各级党委和政府环境保护主体责任、党委和政府主要领导成员主要责任,完善领导干部目标责任考核制度,把生态环境质量状况作为党政领导班子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
(七)中办国办于2015年11月印发关于开展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的试点方案。开展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试点的主要目标,是探索并逐步完善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制度,形成一套比较成熟、符合实际的审计规范,保障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工作深入开展,推动领导干部守法、守纪、守规、尽责,切实履行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责任,促进自然资源资产节约集约利用和生态环境安全。这项审计试点工作的审计内容和审计方法,很大程度上要以主管部门的指标体系为基础,审计通过必要的审计手段进行核实,界定领导干部的责任,作出全面客观的审计评价,需要尽快编制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建立和完善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监管制度、主体功能区和国土空间开发制度、生态环境损害责任终身追究制度、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等,积极推进完善自然资源资产登记制度、自然资源资产保护目标责任制度等,建立完善自然资源资产管理保护考核评价体系,为开展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提供基础。
(八)国务院办公厅于2014年印发关于加强环境监管执法的通知(国办[2014]56号)。通知要求:一是严格依法保护环境,推动监管执法全覆盖。完善环境监管法律法规,落实属地责任,全面排查整改各类污染环境、破坏生态和环境隐患问题,不留监管死角、不存执法盲区,向污染宣战。二是对各类环境违法行为“零容忍”,加大惩治力度,坚决纠正执法不到位、整改不到位问题。坚持重典治乱,铁拳铁规治污,采取综合手段,始终保持严厉打击环境违法的高压态势。三是积极推行“阳光执法”,严格规范和约束执法行为。坚决纠正不作为、乱作为问题。健全执法责任制,规范行政裁量权,强化对监管执法行为的约束。四是明确各方职责任务,营造良好执法环境。切实落实政府、部门、企业和个人等各方面的责任,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五是增强基层监管力量,提升环境监管执法能力。加快解决环境监管执法队伍基础差、能力弱等问题。加强环境监察队伍和能力建设,为推进环境监管执法工作提供有力支撑。
(九)中组部于2013年12月印发关于改进地方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政绩考核工作的通知。制定这个通知是中央的要求,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解决发展中突出问题的需要,也是完善干部考核评价机制的应有之义。是为了推动解决发展中的突出矛盾和问题。当前,一些地方违背科学发展的现象还时有发生,有的对“短平快”的政绩项目兴趣浓厚,大举借债搞“政绩工程”,有的以牺牲环境为代价换取经济增长速度,有的仍存在“新官不理旧账”“一任一张新蓝图”的现象。解决这些问题,必须切实改进政绩考核,从制度层面纠正单纯以经济增长速度评定政绩的偏向,把不简单以GDP论英雄的导向真正树立起来,引导领导干部树立正确的政绩观,把主要精力放到转方式、调结构、促改革、惠民生上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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