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督察进行时 | 中央第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环境信访问题查处情况(第8批)

交办编号:440

交办问题:群众反映“1.崆峒区西郊街道新世纪集团使用燃煤锅炉(位于广成路与荆河路交叉点),烟尘、噪声扰民。2.崆峒区柳湖路世纪花园B3区临街商住楼西南角餐馆油烟噪音扰民”。

交办时间:2019年7月20日

是否属实:经调查,举 情况属实。

查处情况:1.信访反映的新世纪集团使用燃煤锅炉为平凉新世纪供热有限责任公司广成供热站锅炉,2016年10月26日,该锅炉取得了环评批复,2017年实施了燃煤锅炉烟气达标治理改造项目,对除尘、脱硫、脱硝设备进行了升级改造,安装了烟气在线监测设备。2018年3月29日,组织专家对该项目废水、废气环保设施进行了自主竣工环保验收并通过验收。同年,原平凉市环境保护局对该项目噪声、固废环保设施进行了验收,并于2018年12月28日下发了《关于平凉市新世纪城市供热有限责任公司平凉城区集中供热工程(噪声、固废)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的函》。 2018年12月20日、2019年2月27日原平凉市环境监测站对该供热站污染源废气进行了监督性采样监测,监测 告显示,该供热站排放废气均达到燃气锅炉排放标准。

目前,该供热站锅炉处于停止供热阶段,未产生噪声、废气。经调阅相关资料,该公司锅炉运行期产生的噪声、废气都达到了环评批复标准,但在运行过程中仍会对周边居民日常生活造成一定的影响。对此,平凉市生态环境局崆峒区分局责令该公司加强供暖期的管理,合理安排燃煤装卸作业时间,避免夜间作业产生噪音扰民,定期维护检修脱硫塔、引风机等各类环保设施,确保各项污染物长期稳定达标排放,将噪声、粉尘等污染物降至最小。

2.群众投诉反映的崆峒区柳湖路世纪花园B3区临街商住楼西南角餐饮店共有3家,分别为有一家烧烤店、王子公主奇遇记、聚会混搭餐厅。有一家烧烤店距离最近的居民住宅区80米左右,使用能源为甲醇和电,在后厨外墙配套安装了油烟净化设备,该店未建立油烟净化设备清洗记录。王子公主奇遇记距离最近的居民住宅区约32米,使用能源为天然气,配套安装了油烟净化设备,清洗记录齐全。聚会混搭餐饮店第三分店距离最近的居民住宅约32米,使用清洁能源为甲醇和电,配套安装了油烟净化设备,未建立油烟净化设备清洗记录。三家餐饮店经营时产生的油烟和油烟净化器等设备产生的声音给周边居民带来一定的影响。崆峒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下发了《责令整改通知书》,对3家餐饮店负责人进行了批评教育,要求王子公主奇遇记、有一家烧烤店、聚会混搭餐饮店加强经营管理,及时清洗油烟净化设备,保证油烟净化效率,建立油烟净化器清洗台账,在油烟净化设备排风口安装隔音罩,并要求尽快联系有资质第三方检测机构对该区域噪音进行检测,确保达标排放。

交办编号:452

交办问题:群众反映“每日09:00至,崆峒区北后街北极小区8号楼院内大宅门火锅店油烟、噪音扰民”。

交办时间:2019年7月20日

是否属实:经调查,举 情况属实。

查处情况:信访反映的大宅门火锅店位于平凉市崆峒区北极小区8号商住楼一层1-5号营业房,使用清洁能源,配套安装了引风机和静电式油烟净化器,距离西侧住宅楼约21米,东侧住宅楼约13.3米。该餐饮店经营产生的油烟和设备噪声给周边居民造成一定的影响。对此,崆峒区市场监管局对该火锅店油烟、噪音扰民问题现场下发了《责令整改通知书》,对餐饮店负责人进行了批评教育,督促其负责人加强经营管理,对油烟净化器立即进行了清洗,在引风机和油烟净化器周围加装了隔音罩,确保将油烟、噪声影响降至最低。

交办编号:455

交办问题:群众反映“泾川县王村镇向明村G22高速公路距离居民区仅10米,未安装隔音设施,过往车辆噪音扰民,此现象已持续6-7年”。

交办时间:2019年7月19日

是否属实:经调查,举 情况属实。

查处情况:信访反映的泾川县王村镇高速公路属平定高速公路泾川段,全长61.612公里,途经泾川县泾明乡、罗汉洞乡、城关镇、王村镇4个乡镇32个村(王村镇6个村)。根据平凉(罗汉洞)至定西高速公路《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 告》,该路段在泾川县境内存在声环境敏感点45处(王村镇15处),其中42处声环境敏感点不超标(王村镇14处),K15+200-K17+850泾明乡雷家沟村、K17+550泾明乡雷家沟小学、K60+350-K60+750王村镇墩台村共3处敏感点噪声值超标,需采取降噪措施。经调查核实,G22线青兰高速公路泾川县王村镇向明村路段,沿线两侧共有人口302人(74户)。上行线K1507+240-K1508+300段北侧(西安至兰州方向)有民宅、卫生院、学校等建筑物,沿线长度1060米,建筑物(民宅)距路基边线直线距离15-50米不等(其中上行线K1507+650-K1507+770段北侧为学校和村部,沿线长度120米);下行线K1507+370-K1507+770段南侧有多处民宅,沿途长度400米左右,建筑物(民宅)距路基边线直线距离40-100米不等;向明村其余路段建筑物距路基边线直线距离均大于200米。高速公路两侧未安装隔音设施,过往车辆产生的噪声确实对周边村庄群众生活造成一定影响。

针对该问题,平凉公路局、平凉高速公路处加强协同联动,积极接洽协商,及时召开会议就交办件办理落实工作进行专题研究部署,第一时间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和设计单位工作人员赴现场进行实地勘查,拟对G22线青兰高速公路上行线K1507+240-K1508+300段、下行线K1507+370-K1507+770段设置声屏障,长度共1460米,估算投资约380万元左右。因该项目投资资金较大,已超出平凉公路局公路养护职责范围,结合甘肃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开展全省在役高速公路噪音扰民隐患点大排查的通知》文件精神,平凉公路局、平凉高速公路处已将该处存在问题分别上 了甘肃省公路局、甘肃省高速公路局,待上级主管部门立项批复后立即实施。同时,泾川县积极衔接,正在委托甘肃省平凉生态环境监测中心近期对该路段交通运输噪声进行监测,全面掌握污染状况。并将结合全县春秋造林绿化工作,计划在高速公路沿线栽植降噪林带,确保该路段交通运输噪声符合《声环境质量标准》,逐步解决噪声污染问题。

制作:中共平凉市委 信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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