显示屏“光污染”行车走路贼刺眼

夜幕降临,华灯初上。街路上眩目的LED显示屏 格外引人注目,各式图案视频、广告用语轮番上阵、切 换播放。一时间喧宾夺主,比路灯还要光亮数倍,形 成了让人颇为反感的“光污染”。

“每次行驶到南马 路这个路口,东侧建华医院一个 大屏幕,特别刺眼。我开车都尽 量避免停在最前面,如果要是停 在前面,我都把头低下,或者把驾 驶位的遮阳板挡在前面,因为大 屏幕只要变换成白色或红色时, 就 特 别 地 刺 眼 ,晃 得 睁 不 开 眼 睛。”市民张先生说。

卜奎南大街与南马路路口

卜奎南大街与新工路路口

曙光大街与中华东路路口

不仅 是 曙 光 大 街 上 的 LED 显示屏存在刺眼的现象,站前大 街上,也有一处播放广告的 LED 显 示 屏 ,影 响 着 过 往 行 人 及 车 辆,被耀眼的光线晃过之后,几 秒 钟 都 无 法 恢 复 正 常 的 视 线 。 采访中,许多驾驶员认为,这些 大屏幕是不是可以将亮度进行 调整,不要影响驾驶员的视线。 “良好的照明,是对夜间行车安 全的保障,可这种刺眼的光线, 实在让人难以接受,而且有些驾 驶员患有散光等症状,就怕光线 亮度太高,不仅影响驾驶员行车 过程中的判断,也影响驾驶员行 车过程中的视线。”一位市民说。

没有统一标准 亮度成监管“盲点”

同时,我们也迫切希 望上级部门能够出台相关的文 件,以便我们监管。现在进入冬 季天黑比较早,我们也将加大巡 查力度,要求商家降低亮度和对 比 度 ,画 面 也 采 取 慢 转 换 的 方 式。如果市民反映亮度高,我们 可以要求商家降低亮度和对比 度,直到市民满意为止。”

新闻链接:

据了解,自 2008 年以来,北 京、南京、沈阳、临平、攀枝花等城 市,都相继出台了《户外电子显示 屏设置管理规定》等地方性法 规。其中对户外电子屏的设置方 位、播放时间、画面切换等做了明 确规定,明令户外电子显示屏不 得设置在朝向道路来车方向,不 得形成光污染、噪声污染、电磁辐 射污染等影响居民正常生活;在 城市主干道两侧(城市封闭广场 和步行街除外)设置户外电子显 示屏的,不得播放活动画面,原则 上每个固定画面的播放时间应当 大于等于15秒,画面切换应采取 慢转换方式。

而一些大城市现在已经把户 外电子显示屏安置在了广场等开 阔区域,比如上海市的LED显示 屏大都安置在沿江区域。同时, 上海市也出台了《城市环境(装 饰)照明规范》,增加了对“广告、 招牌和标识、灯光小品和雕塑、节 庆彩灯”等内容的规定。 据了解,北京市已经开始施 行《北京市户外电子显示屏设置 规范》,其中明确规定,公安交通 管理部门负责对户外电子显示屏 的设置进行交通安全评价,还规 定了主干道两侧显示屏不得播放 活动画面。广州光污染治理则要 求,晚 10 时 30 分后禁开 LED 户 外广告,且每年检查,一旦违规最 高罚3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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