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8月1日至2022年7月31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在全国检察机关部署开展为期一年的“为民办实事 破解老大难”公益诉讼质量提升年专项活动,同步开展“千案展示 、百案评析、十案示范”活动。截至目前,黔西南州检察机关共17件案例入选全国检察机关“千案展示”案例,涉及食品药品安全、生态环境保护、红色文化资源保护等关乎民生福祉的领域,并在正义 平台展播。
第五例
贵州省安龙县人民检察院
督促整治农药包装废弃物污染环境
行政公益诉讼案
【关键词】
行政公益诉讼 人居环境整治
农业面源污染综合治理
【基本案情】
2021年10月,安龙县人民检察院(以下简称安龙县院)根据人大代表反映的安龙县万峰湖镇在使用大量农药过程中,因缺乏有效管理措施,将农药包装废弃物长期堆放在田间地头未清理处置,形成农田的 “‘白色污染’源”的情况,在辖区内部署开展了农药包装废弃物污染环境专项监督行动,发现安龙县各乡镇(街道)部分农药使用者将农药包装废弃物堆放在田间地头、河道沟渠等地,部分农药经销商未建立健全回收台账,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体系不健全;部分农药使用者缺乏环保意识,将农药包装废弃物随意丢弃等情况较为普遍,造成了造成农业面源污染,农村人居环境受到破坏,社会公共利益持续受到侵害。
废弃农药包装物随意丢弃
【检察履职亮点】
2021年12月14日,安龙县院针对上诉违法行为依法立案,针对安龙县农业农村局、各乡镇街道办等具有监督管理职能职责的部门怠于履行监管职责,导致社会利益受到侵害的情况,安龙县院召集相关行政部门通过圆桌会议进行诉前磋商,但是因为涉及多部门职能交叉,整改难度较大,未能整改到位。12月21日,安龙县院向相关部门制发检察建议,建议各乡镇、街道办依法履行环境卫生的监督管理职责,统筹做好农药包装废弃物的回收、贮存、运输、处置等工作;建议农业农村局及时指导农药生产者、经营者和专业化服务机构开展农药包装废弃物的回收处理等工作。安龙县农业农村局及部门收到检察建议后高度重视,积极整改。
2022年2月20日,安龙县农业农村局书面回复称,安龙县农业农村局已牵头组织指导制定了《安龙县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工作方案》,并由各乡镇、街道办按照属地原则抓好本地各村组、种植基地的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工作,目前依法依法整改完毕。
安龙县院收到回复后,对检察建议整改落实情况及时进行跟踪监督,现场开展效果评估。截至目前,县农业农村局等相关主管部门,已督促相关责任主体对丢弃的废弃农药包装物等白色污染源依法进行了清理,共计回收和处理农药包装废弃物4.5吨,布设农药包装废弃物专用回收桶390个。同时与全县农药经营户全覆盖签订《安龙县农药规范经营和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承诺书》,及时向全县农户发出《致全县农户的一封信》,并在全县主要农业坝区、农药经营门店、种植基地和企业全覆盖张贴《安龙县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与处理宣传画》,积极组织开展了40余个班次的“搞好农业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推动美丽乡村建设”主题培训。通过检察机关本次专项监督行动,安龙县辖区农田白色污染问题已得到有效治理,人居环境得到了大力改善。
致广大农民朋友的一封信
配置回收桶
【办案效果】
农药包装废弃物不仅污染水源和土壤,也给农产品质量和人畜健康带来严重威胁,阻碍了乡村振兴发展,检察机关聚焦乡村人居环境整治,推动行业主管部门及各乡镇相互配合、共同发力,在治理污染基础上推动源头治理和常态监管效果,使农业面源污染得到有效遏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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