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相关法律政策要求,以及投资人,相关利益方等对ESG信息披露,评级,投资的需要,我们建议如下单位及时在生态环境部门指定的企业环境信息依法披露平台,或者证券监管部门指定的披露平台,对所发生的ESG风险,尤其是环境与社会行政处罚进行披露。
以下数据均由青悦ESG数据库收录自各地政府发布 站,如果发现任何错误,请及时联系esg@epmap.org处理。
一.筛选条件:
1.处罚下达时间:1个月内
2.收录时间:上周内
二.应披露ESG环境风险:
上周收录共计1304条。
按处罚金额排序最高的3家为:
其中涉及上市公司12家,罚款最高的为:
三.应披露ESG社会风险:
上周收录共计9353条。
按处罚金额排序前3家为:
其中涉及上市公司92家,按金额排序为:
四.ESG信息披露相关法律政策依据:
1.《企业环境信息依法披露管理办法》(2021年12月11日生态环境部令第24号公布 自2022年2月8日起施行)
第十七条 企业应当自收到相关法律文书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以临时环境信息依法披露 告的形式,披露以下环境信息:
(一)生态环境行政许可准予、变更、延续、撤销等信息;
(二)因生态环境违法行为受到行政处罚的信息;
(三)因生态环境违法行为,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被依法处以行政拘留的信息;
(四)因生态环境违法行为,企业或者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被追究刑事责任的信息;
(五)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及协议信息。
企业发生突发环境事件的,应当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披露相关信息。
第二十五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发现企业有违反本办法规定行为的,有权向生态环境主管部门举 。接受举 的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应当依法进行核实处理,并对举 人的相关信息予以保密,保护举 人的合法权益。
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应当畅通投诉举 渠道,引导社会公众、新闻媒体等对企业环境信息依法披露进行监督。
2.《《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82号,2021-05-01起实施)
第二十二条???
发生可能对上市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投资者尚未得知时,上市公司应当立即披露,说明事件的起因、目前的状态和可能产生的影响。
前款所称重大事件包括:
(十六)公司或者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受到刑事处罚,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或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或者受到其他有权机关重大行政处罚;
(十七)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或者职务犯罪被纪检监察机关采取留置措施且影响其履行职责;
(十八)除董事长或者经理外的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因身体、工作安排等原因无法正常履行职责达到或者预计达到三个月以上,或者因涉嫌违法违规被有权机关采取强制措施且影响其履行职责;
#致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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